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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523332
加强药物警戒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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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警戒就在身边

    1974年,法国人首先创造了“药物警戒”的概念。尽管法国开展药物安全监测比最早建立药物监测体系的欧美国家晚了10余年,但法国人却通过这个概念赋予药物安全以新的内涵。

    按照法国人的说法,警戒可以解释为“监视”、“守卫”,药物警戒则可以理解为监视、守卫,时刻准备应付可能来自药物的危害。

    常见的药品误用、严重的药品滥用、药品不良反应,都在危害着我们的用药安全。来自药物的损害,也就是专家所称的“药源性损害”也不断以新的形式出现。我国长期从事药品不良反应的专家、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教授王大猷指出,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贸易、交流的全球化以及科技的发展,一系列新的与药物相关的安全隐患也不断出现,比如药物的非法销售或者通过互联网的药物滥用,病人自我用药的增加,不合理和不安全的药物捐赠,低标准药品的大量制造等。不仅如此,传统药、草药和其他药品越来越多的合用,也导致了药物相互间不良作用的增加。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的专家介绍,在近两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收到的病例报告中,中药的不良反应报告比例超过10%,而且多是复方制剂,难以判断引起不良反应的主要品种和成分。

    上述因素的存在,使人们不得不对药物保持高度的“戒心”。王大猷认为,药物警戒一词生动、形象地概括了人类面对药物应该具有的态度。

    专家提醒说,为了尽量减轻和避免药物所带来的危害,病人使用药物时,一旦出现不适,就应该有警戒的意识:比如服用药物后摔一跤或起了皮疹等“疑似”迹象出现,就应该想到是不是用药所致,不应该等到演变成事件后再报告。

    药物警戒不同于不良反应监测

    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仍是药物警戒的重要内容,是药物警戒的基础工作,但不是药物警戒的全部。

    根据我国的定义,药物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其监测也是在药物上市后的监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司长白慧良表示,药物警戒不完全是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还包含着上市后药品的再评价和药品不良反应的预警。更有专家指出,药物在临床前的研制阶段,以及在临床实验阶段都应纳入药物警戒的范畴。也就是说,药物警戒涵括了药物从研发直到上市使用的整个过程,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仅仅是指药品上市后的监测。

    药物警戒的范围在扩大

    所有与药物安全性相关的环节与因素,都被纳入药物警戒的范围。王大猷介绍,低标准的药品,药物治疗错误,无药效,无足够科学根据而将药品用于未经批准的适应症,急慢性中毒,与药物相关死亡率的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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