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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527389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月30日
     来源:大众医药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1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2001年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必须遵守本法。

    三条 国家发展现代药和传统药,充分发挥其在预防、医疗和保健中的作用。 国家保护野生药材资源,鼓励培育中药材

    第四条 国家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研究、开发新药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