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药广告将退出大众媒介
本报讯 充斥于电视屏幕和其他非专业媒体的抗生素等处方药广告再也不能像过去一样“大行其道”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工商局日前下发通知,规定,从即日起,停止受理和审查凭医生处方才能在社会药店销售、购买和使用的粉针剂类、大输液类和已经正式发文明确的其他品种以及抗生素类的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的申请。通知规定,上述品种已经取得药品广告审查机关核发的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内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的,在本期合同期限内(以合同文本签署的日期为准)可继续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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