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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登广告只能找专业媒体
http://www.100md.com 2001年2月8日 《当代健康报》 2001.02.08
     本报北京讯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广告宣传是药品分类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国家药监局日前公布了4月1日前不得在大众媒体刊登广告的首批处方药名单。

    粉针剂类和大输液类全部被列入不得在大众媒体刊登广告的首批处方药名单中。注射用无菌粉末俗称粉针,是将药物的灭菌粉末分装在安瓿或其他适宜的容器中,临用前以适当的灭菌注射用溶媒溶解或混悬使用的制剂。大输液是用于静脉滴注输入体内的大剂量注射液,俗称输液,如氯化钠注射液、葡萄糖注射液等。这次列入名单的抗生素类的处方药包括:

    1·β—内酰胺类,其中有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其他β—内酰胺类,如头霉素类、碳青霉烯类,单环β—内酰胺类、氧头孢烯类和β—内酰胺酶抑制剂。2·氨基糖苷类。3·四环素类。4·氯霉素类。5·大环内酯类。6·林可霉素类。7·其他抗生素类:如盐酸万古霉素、盐酸去甲万古霉素、杆菌肽、磷霉素等。还包括:抗结核药(如利福平、利福定、硫酸卷曲霉素等)、抗真菌药(如两性霉素B、制霉菌素等)。 (宗 央),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