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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流产马虎不得□副主任医师 桑海莉
http://www.100md.com 2001年3月1日 《当代健康报》 2001.03.01
     临床上常会遇到一些年轻妇女来医院就要求医生为她们开些药带回家“自己流产”,但当被告知“药物流产”必须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而且服药前必须经过认真的检查,有的还需住院观察时,这些妇女感到麻烦、复杂,不愿接受。

    对于有些未婚先孕,特别是年龄较小的少女来说,她们大多不愿让人知道自己怀孕,希望从医院拿点药回去,自己悄无声息地“解决问题”。如将宫外孕误当早孕的患者在小门诊部、个体诊所、药店等处买了药后回家“流产”,结果导致腹腔大出血,送到医院抢救,不得已将输卵管切除,甚至得不到及时抢救而死亡的事情已发生很多;还有的妇女自行服药以后,一直流血不净,不知道这是不全流产,还认为是药流的正常反应,结果由于时间过长,造成宫腔内残留胎囊组织“机化”变硬,有的甚至造成凝血功能障碍、子宫穿孔、失血性休克等恶果。

    药物流产都有严格的适应证和禁忌证,我们提醒女性朋友一定要选择正规医院做药物流产。医生首先会通过B超检查确定是否宫内妊娠,排除宫外孕,还要通过检查确定是否符合药物流产的基本条件,指导合理用药,并会认真检查流产后排出的胎囊是否完整,嘱咐病人十天后复查。这样,以上的几种不良后果均可避免。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每个人自身对药物敏感程度不同,药物流产有5%~15%失败的可能,一旦失败须及时刮宫。由于药物流产流血时间较人工流产要长,因此,药流后也应适当休息。我们更希望广大妇女以预防为主,尽量做到科学避孕,一旦避孕失败,可以在24小时内口服紧急避孕药(毓停),以“救火”,这样就可免遭不必要的痛苦。,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