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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丈夫的妊娠反应”
http://www.100md.com 2001年4月5日 《当代健康报》 2001.04.05
     通常所说的“妊娠反应”是指妇女在受孕后出现的恶心、呕吐、食欲不振、性欲骤降等孕期身心现象。但是,人们却忽略了另一个事实,即妻子有了身孕后,丈夫在惊喜的同时,还会有一些其他方面的心理反应:

    焦虑心理 多数丈夫在得知妻子怀孕后,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焦虑心理。或担心妻子体质虚弱;或担心妻子年龄偏大,身材矮小;或害怕妻子食欲不佳影响胎儿成长等。加上有些孕妇不能正视妊娠现象,终日愁眉苦脸,情绪变化无常,丈夫则更加焦躁不安、无所适从甚至产生“负罪感”。

    倦怠心理 一般情况下,妻子怀孕后,丈夫的家务负担也随之加重。上班忙忙碌碌来去匆匆,下班回来更是锅碗瓢盆、清污洗垢,也就难免身心疲乏。特别是一些不理解丈夫、好挑剔难侍候的孕妇更会加剧丈夫的精神紧张。

    性心理障碍 从生理上看,妊娠早期和晚期妇女的性欲都有明显的降低,加上担心受压影响胎儿成长,一般夫妻的性生活都有明显减少。有的孕妇,整个孕期都完全拒绝与丈夫同房。这样的不科学禁忌自然导致一些青壮年丈夫产生不同程度的性心理障碍,出现头痛、腹胀、易怒、血压升高等现象。

    在医学心理中把男人的这些异常表现称为“丈夫妊娠反应”。在现实生活中,对丈夫这种心理反应缺乏理解,势必会引起夫妇感情的紧张,甚至会导致家庭的破裂。因此,在妊娠期间夫妇悉心呵护、相互体贴比任何时期都显得重要。

    首先,妻子要正确认识孕期的身体反应,作好充分的心理准备,保持良好的情绪。它不仅可以释除丈夫的心理压抑,对胎儿的正常发育也是大有裨益的。同时,夫妻间还要多沟通,相互体谅,而不应一味地寻求对方的保护与照顾。

    其次,孕妇必须建立“妊娠不是病,孕妇不是病人”的思想观念,相信自己能像大多数的妇女一样顺利度过孕期,而不应畏首畏尾,拒绝承担家务。

    最后,要科学地对待孕期性生活。明确孕早期和妊娠最后两个月一般是不能进行性生活的,否则容易导致早产、流产和细菌感染等。这一阶段,丈夫理应体谅妻子,减少或控制性生活。而妊娠中期,一味拒绝丈夫的性要求,对性生活持厌恶态度则是不可取的。事实上,妊娠中期采用适宜的体位、适当的强度过正常的夫妻性生活对双方感情的深入和心理保健都是十分必要的。

    (唐海涛),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