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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炎产妇能否给婴儿喂奶
http://www.100md.com 2001年8月16日 《当代健康报》 2001.08.16
     肝炎产妇能否给婴儿喂奶

    母乳是婴儿最理想的营养食品和饮料,含有婴儿4至6个月生长发育所需的全部营养要素,并适合婴儿肠胃的消化和吸收。那么,肝炎产妇能否与新生儿母婴同室,能否给婴儿喂奶呢?

    有关专家指出,这要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孕妇感染甲肝病毒后体内很快产生甲肝抗体,至今没有发现在甲肝产妇乳汁中有甲肝病毒出现;我国新疆戊肝流行时,戊肝母亲的乳汁喂养婴幼儿均未见感染发病,说明戊肝病毒不经母乳传播;乙肝产妇在乳汁中能检出HBsAg,但未见有在乳汁中检出HBV-DNA的报告,故其乳汁是否有传染性尚不能定论,只要母亲乳头不破溃出血,母乳喂养是可以的。但喂奶前母亲应用肥皂流水洗净双手,以减少接触传播的机会;绝大多数研究结果表明,丙肝产妇和丙肝抗体阳性产妇的乳汁中存在丙肝病毒可能性小,可以给婴儿喂奶,但如果乳头有破溃出血,则应停止喂奶。需要指出的是,肝炎产妇的唾液中有肝炎病毒存在,故产妇不可口对口给孩子喂食,并要注意消毒隔离。 摘自《健康时报》,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