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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频繁发生医院猝不及防
http://www.100md.com 2001年8月23日 《当代健康报》 2001.08.23
     纠纷频繁发生

    医院猝不及防

    医院总是尽力减少或避免医患纠纷,但许多纠纷让医院猝不及防。

    一位女病人躺在手术台上,医生为她开刀做检查。医生发现这位病人的某一个身体器官有必要切除,于是切除了这位女病人的这个器官。随后医院成了被告。女病人的理由是,她同意医生为其做手术检查,但并未同意切除她的某个器官。医生事先也没有告知她。

    医生觉得非常委屈。因为如果要等到告知患者后再施行手术,势必病人要做第二次手术,受“二茬罪”,医生这样做了,很可能也会成为被告。病人有理由说,既然你医生认为切除某个器官,为什么又不切除,让我再受罪?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医生们承认医患关系是“特殊”的消费关系,也认为应该落实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在这方面已经做了,但医患纠纷并不是落实了“知情同意权”就有化解的。导致医患纠纷的很多其他因素是医生们无法左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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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医生对记者说得更明白。她说,落实患者“知情同意权”,医生患者都高兴,但现实就不那么简单了。她告诉记者一件她亲历的事情。一位病人得了性病,医生告诉了这位病人,开出了诊断书,后来,这位病人单位别的人知道了,这位病人又到医院来要求医生另开一个诊断,证明他没有性病。医生替病人保密并同意这样做了。这位医生还说,以前医生和患者的关系其实很好。患者要求医生把病历和处方写成别人的名字,医疗体制改革后,医生就不能这样做了。患者要掏自己的腰包了,开始精打细算了。于是医患纠纷就多了起来。

    一位院长介绍说,过去听到有人说医生不是“白大褂”而是“黑大褂”,医患纠纷主要是收费太高。落实“让患者交费明明白白”一系列措施后,医患纠纷下降了80%。医生们说,现在情况是药费高,医生的医疗费低。而药费高是医院和医生决定不了的事情。

    医患纠纷的另一个原因是,病人对医生要求太高,以为病人进了医院就是进了“保险箱”,但很多事情是医生做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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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院长介绍了在落实患者“知情同意权”之后医生的困惑。首先,因患者及其家属知识水平的差异,对医生的解释理解也就不同。特别是在紧急情况下,难度就更大,急诊和平诊有差异。在平诊情况下医生可以尽量做到对病人病情进行解释,在急诊情况下就很难做到了;其次,不同的医院对“知情同意权”落实的水平也很难一样,把握病人病情变化上也有难度。一个病人今天可能是这个部位有问题,明天可能那个部位又出问题,这是医生都很难把握和预料的。不同医院对同一个病人,采取的治疗方法不可能100%一样。如果一个病人要求一家医院按另一家医院的治疗方法给他治病,医生该怎么办?同一种病在治疗上所花费用并不完全一样,一个遭遇车祸的病人,送到医院后院方向其讲明了治疗的难度,病人交了11万元医疗费,结果花了20万元,但病人就是不拿钱了,怎么办?医院因此感到很为难。

    专家分析,发生医患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医患关系上存在一种天然的不平等。医院是一个强大的集体,患者则是特殊的弱势人群,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恰恰可以化解这种不平等关系。

    医患关系中更多的是医生首先不尊重患者,从而导致了患者对医生的不尊重。患者能否真正享受到“知情同意权”,决定权也握在医生手中,从客观上讲,医院能否落实患者这项权利,成了化解医患纠纷的关键。,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