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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皮肤病(三)——妊娠丘疹性皮炎和妊娠痒疹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0月8日 《家庭医生报》 2001年第41期(总第817期 2001.10.08)
     妊娠丘疹性皮炎可发生在妊娠期任何阶段,发病率较低,约为0.026%。皮疹表现为散在的3~5毫米大小的柔软红色丘疹,其顶端另有一小而硬的丘疹或血痂,伴剧烈瘙痒。7~10天后皮疹可消退而留下色素沉着,新的皮疹又可重新发生。检查可发现患者尿中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显著增高、血浆皮质醇减少、雌激素减少(与正常妊娠相反,表现为雌激素不足)。患此病孕妇的死胎率高达27%。产后皮疹停止发展,再次妊娠又可重现。治疗使用皮质类固醇激素控制皮疹有效,有时较大剂量的强的松(每日100毫克),可致死胎率下降至12%以下。有人认为己烯雌酚更为有效,但另一些专家认为己烯雌酚可使生下的女婴患阴道癌的危险性升高而不可使用。

    妊娠痒疹有人认为可能是妊娠丘疹性皮炎的一种轻型。多发生在妊娠25~39周之间,产后3~4周消失,再次妊娠很少复发,死胎率2.5%。皮疹好发于躯干上部和四肢近端伸侧面,表现为瘙痒性丘疹,常被抓破而结痂。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很有效。母体和胎儿均无并发症发生。, 百拇医药(刘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