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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758591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2月6日 当代健康报
     新《药品管理法》增加了药品价格的相关内容——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提高价格;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还应当按照规定的办法如实公布其常用药品的价格,加强合理用药的管理。禁止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账外暗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它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