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健康新闻
编号:10756030
《职业病防治法》昨开始实施
http://www.100md.com 2002年5月2日 《当代健康报》 2002.05.02
     《职业病防治法》昨开始实施

    违者最高可罚款五十万元

    本报综合消息 近日,卫生部详细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时说,用工单位一定要重视维护职工健康生命权,打工仔上岗前企业一定要依法对他们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提供职业病防护措施,违反该法者可处2~50万元的罚款。

    据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所长周安寿介绍,随着各种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引进和使用,过去未曾见过或很少发现的职业病,像正已烷中毒、三氯甲烷中毒、二氯乙烷中毒等严重职业病接二连三地在全国各地相继发生且规模较大。

    许多专家指出,与职业病病谱变化同样严重的问题还有三资企业和乡镇企业的职业病。三资企业的急性职业中毒去年比1999年上升了43.8%,83%的乡镇企业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几种重要的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人的检出率高达15.8%,严重危害着在这些企业里工作的农民流动大军。职业病呈现出由境外向境内转移、由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由城市向乡村转移的趋势。

    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全国在各类企业工作的7亿多职工的健康和生命权,国家有关部门用了近10年的时间,新制定的《职业病防治法》从前期预防到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诸方面,都制定了较为详尽的法律条文。仅违反法律的处罚就有14条之多,最大的处罚力度比以往执行过的规章要高20多倍。,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