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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与维生素C合用的药物2
http://www.100md.com 2002年5月6日 《家庭医生报》 2002年第18期(总第847期 2002.05.06)
     维生素C临床应用极其广泛。但由于其水溶后显酸性特征,与许多药物是不宜合用的。现已知主要有下述几种:

    一是异烟肼:异烟肼主要用于抗结核病,若与维生素C合用,会导致异烟肼的抗菌作用降低或失效。

    二是磺胺类药:服用大量维生素C会使磺胺类药物以及其乙酰化物在酸性尿液中的溶解度大大降低,且易在肾小管中析出结晶,引起血尿、尿闭等严重药源性疾病。

    三是氨茶碱:因为氨茶碱呈碱性,维生素C呈酸性,二者合用极易使维生素C氧化而失效。

    四是链霉素:用于治疗结核病时,可因维生素C造成的酸性环境,使链霉素抗菌作用减弱,而且维生素C易被氧化而降低药效。

    五是青霉素:青霉素在碱性条件下效果较好,与维生素C合用,可使青霉素因酸性环境而疗效降低。

    六是维生素B12:维生素C对维生素B12有破坏作用,且能与食物中的锌、铜离子结合,阻碍其吸收,严重时能发生维生素B12、铜、锌等缺乏。

    七是阿司匹林:维生素C能减少阿司匹林在肠道内的吸收,尤其对阿司匹林肠溶片,维生素C能加速其排泄而降低疗效。

    八是叶酸:叶酸与维生素C合用会减弱各自的作用。若因治疗贫血必须使用时,可间隔使用,不得同时服用。

    因此,在服用维生素C时应注意不宜与上述一些药物合用,以免影响疗效。, 百拇医药(张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