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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长期不明原因发热(上)
http://www.100md.com 2002年6月3日 《家庭医生报》 2002年第22期(总第851期 2002.06.03)
     “不明原因发热”是一个专用诊断名词。凡持续发热2-3周以上,体温数次超过38.5℃,经完整的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以及常规的实验室检查仍不能明确诊断者,谓“不明原因发热”。其病因大致可分为两大类,即感染性疾病与非感染性疾病。感染性疾病是指由各类致病微生物(细菌、病毒、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等)侵犯人体所导致的感染,如结核病、肝脓肿、胆囊炎、艾滋病等;非感染性疾病又可分为很多类型,较常见的有:风湿性疾病、各类恶性肿瘤、药物过敏以及其它许多疾病如增生坏死性淋巴结炎、甲状腺炎、炎症性肠病等。在所有的病因中,以感染性疾病最为常见,可占45%-60%左右,其次为各种风湿性疾病和恶性肿瘤。另外,病人对药物产生过敏反应所造成的“药物热”占到所有“不明原因发热”病人的2%-9%,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面对如此众多、如此复杂的病因,作为一个缺乏医学专业知识的病人可能会觉得很无助、很茫然。连医生尚且觉得“头痛”,作为一个病人又能做点什么呢?其实,医生在诊断疾病的时候,也非常需要患者的帮助与配合。就此,笔者想提几点建议:

    第一,不要乱用退热药物。发热是人体的一种有益的防御性反应,盲目地退热对疾病的治疗不仅无益,有时甚至有害。比如,发热病人的体温变化曲线是医生作鉴别诊断时的一个重要线索,强行退热后可能影响体温曲线反应病情的真实性,从而延误诊断;此外,退热药是临床上引起药物热的一类常见药物,用药不当可能反使病情复杂化。由此可见,对于长期不明原因发热的病人,不能乱用退热药。, 百拇医药(缪晓辉 倪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