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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乖”“见”谁“找”谁
http://www.100md.com 2002年9月26日 《当代健康报》 2002.09.26
     梅毒由梅毒螺旋体感染引起。梅毒螺旋体因其透明,不易染色,而被称为苍白密螺旋体(Treponema Pallidum,T.P),1905年被Schandim及Hoffman两人首次于梅毒病人皮损中发现,由于梅毒螺旋体只感染人类,因而人是梅毒惟一的传染源。梅毒螺旋体对人体的粘膜及皮肤具有亲和性,病原体通过粘膜或有破损的皮肤进入人体,经淋巴系统及血液循环,播散至全身,几乎可以累及全身各器官和组织。

    梅毒螺旋体的传播方式有:

    性接触 占梅毒患者95%以上,梅毒螺旋体大量存在于皮肤粘膜损伤表面,也见于唾液、乳汁、精液、尿液中。凡皮肤和粘膜接触到梅毒病人的损害处,都可能传染上梅毒,尤其是皮肤粘膜有损伤时,即使是轻微损伤,梅毒螺旋体也很容易通过这些部位而侵入人体引起感染。未经治疗的病人在感染一年内最具有传染性,随病期延长,传染性越来越小,病期超过4年者,性接触无传染性。

    间接感染 内衣裤、牙刷、口琴、便桶及未经消毒或消毒不彻底的外科器械等,均可作为间接传染的媒介,但由于梅毒螺旋体为厌氧性,在体外不易生存,且对于干燥极为敏感,故通过这种途径而造成间接感染的可能性极少。

    胎传 若孕妇为梅毒患者,则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血行传染给胎儿,一般在妊娠前4个月,由于滋养体的保护作用,梅毒螺旋体不能通过,故妊娠前4个月胎儿不被感染;以后滋养体萎缩,梅毒螺旋体即可通过胎盘进入体内传染给胎儿。

    (杨晨曦),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