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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信 有时比法更重要
http://www.100md.com 2003年2月20日 《当代健康报》 2003.02.20
     镜头一,某三甲医院消化内科病房,齐先生按住用过的输液瓶对护士说:“你先别收,我得看看都给我输了什么液,输了多少瓶,和药费单据对得上对不上。”

    镜头二,杨先生患病毒性感冒,住院一周后感觉神清气爽,要求出院,医生答:“着什么急,你是公费报销,住院押金还没花完呢!”杨先生想:我要是自费的,他准说我的病还没好。

    镜头三,魏先生的女儿得了急性阑尾炎,在送女儿去医院的途中,他忙给家人打电话:“把摄像机带过来,我要把抢救过程拍下来,免得以后打官司口说无凭。”

    世界上大概没有任何一种关系如同病人对医生般,希望在最短的时间内,与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建立起信任和密切的关系。原因无他,一切攸关生命。然而,以上的一幕幕正频繁地在不同的医院里上演着。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冷酷的现实,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出现了严重的危机。

    信任的缺乏使医生、患者乃至社会付出了高昂的代价。患者对医生职业权威的信任是医患关系建立并保持和谐的重要基础,医患间信任的流失,使医患关系变得脆弱,双方的矛盾容易激化,使普通的医患矛盾上升为恶性事件,媒体常常曝光的医生被打事件就是佐证。据统计,最近3年间,北京市71家大中型医院发生医护人员被殴事件502起,致伤残90人。在健康和生命面前,缺乏信任的医患关系就如同火药桶,任何一点摩擦都可能引发爆炸。同时,我们不能否认,缺乏信用的必然后果就是使医疗成本扩大,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

    为平衡患者与医生之间的地位关系,去年4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正式出台,但一些医生流露出对可能承担责任的顾虑,表示今后会更多地选择保守治疗,不再会为1%的希望去作100%的努力。显然,这样做的后果将导致患者对医生更加的不信任。

    不能否定条例的出台将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在缺乏信任的背景下,单纯依赖法律无法实现社会的良性运行。在某些场合,看不见的手——道德和信用的作用比法律更为有效。很多时候,人们不得不承认法律的作用是微弱的,医疗行业恰在此列。君不见,法律可以约束医生必须及时救治病人,但无法界定积极治疗与保守治疗。

    可见,在诚信高度缺失的前提下,单方面寄望于法律的约束力显然是一厢情愿的。所以,要真正减少医患矛盾及医疗纠纷,更为重要的是重建信任,因为只有建立在道德与信用之上的法律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尹薇),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