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医药 > 中医药快讯 > 中国医药报 > 正文
编号:10643433
“中药应以我们为主”——来自医药企业界委员、代表的声音
http://www.100md.com 2003年3月11日 《中国医药报》2003.03.11
     “要使中药企业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就必须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国家支持科研院所的重点应在基础研究和标准研究,企业的重点应放在应用研究和创新产品研究。要鼓励中药科技人员到中药企业工作,促进企业和科研院所的横向联合,形成企业技术创新的人才优势。”河北以岭医药集团董事长吴以岭委员在政协大会上说,“这样才能建立产品开发的高技术平台,充分利用现代高新技术和设备,形成有效成分提取、分离、纯化等先进工艺和质量控制标准,不断开发科技含量高、工艺先进、质量可控并有望进入国际市场的现代中药。”@0/$.6, 百拇医药

    他还建议有关部门加快中药审批,对列入国家或省部级重大课题的中药新产品,建立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间,使创新产品能尽快进入市场。@0/$.6, 百拇医药

    产值逾亿元的贵州宏宇制药集团董事长柴立也持同样观点。他说,磨刀不误砍柴工。他深感仅靠企业自身的力量开拓新产品十分有限,希望国家在中药现代化方面对高科技药物的开发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扶持。@0/$.6, 百拇医药

    吴以岭委员说,国家有关部门应出台相关措施加大对中药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原始性创新,对中药企业进行专利申报培训,支持企业申请技术和产品专利,既防止国外制药企业抢注中药专利,又使我国中药企业创新产品得到保护。@0/$.6, 百拇医药

    “要防止中药新产品离美国相关标准越近,离中医学术越远的现象出现。”吴以岭说,要注意学术创新和产品开发隔离倾向。新药审批要突出中医理论创新,减少低水平重复。在鼓励一、二类新药开发的同时,要支持具有中医学术创新和确切临床疗效的复方制剂,要鼓励科研-临床-生产一体化的中药产业发展模式。(秦大军;杨宁;石新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