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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病,还是得去找医生
http://www.100md.com 2003年3月13日 《当代健康报》 2003.03.13
     人在日常生活中,得了病或身体不适,在一般情况下是跑到医院找医生诊断治疗。医生通过检查诊断,根据病人的身体状况、所得的疾病给以开方配药,使病情得以尽快好转康复。但笔者在行医治病中,常会遇到一些家庭、病患者未经医生诊治私自到药店买药治疗,花钱遭罪,误诊的事例,如有一位病患者自己到药店购药,由于对用药量看不懂,错把每次服药10mg(一粒)当作10粒服用,差点酿成大祸。

    据了解,一些家庭、病患者私自选购药品治病的原因:一是受电视、报刊药品广告宣传影响。目前电视、报刊、广播以及一些野广告,在药品广告宣传中真可谓名目繁多,目不暇接,广告用语更是五花八门,神乎其神,一些病患者、家人看后,认为病类相同、病状一样,于是就跟着广告走,不求医生跑药店;二是有些病患者想当然,凭经验,特别有的自以为“久病成医”,凭自己的一知半解,盲目购药用药;三是有的人图省时。认为到医院求医治病,挂号、检查、交费、取药,都要排队挨号,费时费工;再是图省钱。现在有的医生确实愿开大处方、开贵重药品,治个头疼脑热、感冒喉咙发炎之类的疾病,往往一次要花上一二百元,,致使一些人不愿进医院求医治病,私自进药店购药。

    其实自以为是选药治病,应该说是弊多利少的。从好处看,可能省点药费、省点工夫,也可能治好病。但也不可否认,病同、型似、服同类药物,别人用得好,你不一定用得就好,跟着广告走不是治病上策。另外,“久病成医”者,难免有吃错药之事,更何况很多人不懂或少懂服药常识,对药品的剂量、用法、禁忌症等只是一知半解,往往会出现一些失误,特别一些病患者,如果万一得的是一些初发期、潜伏期的疑难病症,不经医生诊治私自用药治疗,贻误病情,危及生命,那时后悔已晚。

    治病,关键是“对症下药”。医生在诊治疾病过程中,一般是根据病人的病情、年龄、体质的不同,不仅要慎重地选药,还要精确地计算用药量,尽最大限度地减少不良反应。医生的合理用药来自合理的诊断,准确的诊断来自科学依据,应该相信,医生诊治疾病还是有水平、用心的、真诚的,在此笔者建议,有病用药,还是应该先找医生诊断,遵照医嘱用药才是上策,不医而药,当心步入“误区”,贻误病情,造成不良后果。

    (招远市中医院副主任医师 迟兆堂),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