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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有反应不等于禁药
http://www.100md.com 2003年3月19日 长江日报
     最近一段时间众多药物不良反应的报道,让很多读者感到心里不踏实,在我们的热线中很多人问:“有不良反应的药是不是就不能用了?”专家对此的回答是:“药品的不良反应与其质量没有关系,不要因此否认其疗效。”

    记者曾在医院见到一位糖尿病患者,医生推荐他使用一种进口药,他回家后打开药品的说明书后,被其中罗列的几十种药物不良反应吓了一跳,连忙上医院要求医生为其换一种没有不良反应的药。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临床药理系的曾繁典教授称,任何一种药物都有其双重性,除了有治疗作用外,不良反应也是同时相伴存在的,有些药物在说明书中没有罗列副作用,并不表示其没有。曾教授认为,不良反应的报道增多不是现在药品质量下降,而是反映了目前各级机构对药品的监测越来越规范,药品的质量也越来越有保障,可以最大限度地控制、减少因药品不良反应引起的危害。

    药品不良反应不可避免,很多常用的药中都存在,如治疗胃痉挛的阿托品会抑制口腔唾液分泌,引起口干;解热退烧药会引起出汗,如果患者体质虚弱,很可能出现虚脱。

    曾教授称,患者只要掌握基本用药知识,最好在医生指导下用药,不良反应还是可以避免的。其中有两点很重要,一是要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指导服药,不要擅自增加或减少剂量;二是不提倡一次服用多种药物,有的人治病心切,如治疗感冒,又是泰诺,又是康泰克,但二者的主要成分都是对-乙酰胺基苯,重复用药很容易使该成分在人体内聚集过多,对肝脏有损伤。

    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任聂小春同时也呼吁各医疗机构对不良反应的报告予以重视,积极主动地报告所发现的不良反应。毕竟对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越严,人们的用药安全就越有保障。

    来源:长江日报 , http://www.100md.com(记者 周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