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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治劣从源头抓起——国家药监局、卫生部联合规范医疗器械采购渠道
http://www.100md.com 2003年4月5日 《中国医药报》2003.04.07
     本报北京讯 记者尹薇报道 由于历史上木通品种混用,导致龙肝泻肝丸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4月1日,国家药监局根据对关木通及其制剂毒副作用的研究和分析以及相关本草考证,决定取消关木通(马兜铃科)的药用标准k(xm, 百拇医药

    国家药监局要求凡生产龙胆泻肝丸(含浓缩丸、水丸)、龙胆泻肝胶囊(含软胶囊)、龙胆泻肝颗粒、龙胆泻肝片的企业,务必于2003年4月30日前将处方中的关木通替换为《中国药典》2000年版2002年增补本中收载的木通(木通科),其他国家标准处方中含有关木通的中成药品种务必于2003年6月30日前替换完毕。替换后的品种涉及原标准需要修改的,须将修订后的标准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k(xm, 百拇医药

    国家药监局同时要求各级药监部门加强对含有关木通的中药制剂的监督管理,并通知辖区内药品使用单位,含关木通的中药制剂必须凭医师处方购买,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明确肾脏病患者、孕妇、新生儿禁用;儿童及老人一般不宜使用;本品不宜长期使用,长期使用者需定期复查肾功能(尹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