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医药 > 中医药快讯 > 中国医药报 > 正文
编号:10642818
四网织就 疏而不漏
http://www.100md.com 2003年4月10日 《中国医药报》2003.04.10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是药品监管层面要达到的理想目标。然而,由于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在短时间内,这一目标在广大基层农村还不可能完全实现。如何实现对农村药品市场的有效监管呢?笔者认为,在广大农村乡镇建立起组织管理、义务监督、药品配送和制度管理四个网络不失为一策。v.*x/1, 百拇医药

    织就组织管理网络。在目前的药监体制下,要弥补基层乡镇药监组织管理的空白,可依托乡镇政府,构建乡镇一级药监组织管理网络。建立乡镇药品监督领导小组,由乡镇领导担任组长,负责贯彻区县药监工作的部署,协调辖区内药监工作并管理药品义务监督员。v.*x/1, 百拇医药

    织就义务监督网络。基层药品监管仅靠区县药监执法人员的力量远远不够,必须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建立义务监管网络,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是从卫生执法和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乡镇卫生院负责人、计生专干中聘请义务监督员,经过统一的培训,发放证书,协助药监部门开展日常监管。二是委托有关社团组织,通过他们设在农村基层的协会分会,分片区履行药品义务监督员的职责。v.*x/1, 百拇医药

    织就药品配送网络。为解决边远地区药品使用单位购药不便的问题,可采用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药品经营企业设立配送点的方式,规范药品购进渠道。经药监部门批准,已实施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的乡镇卫生院,可为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统一代购药品;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后,药品批发企业可在所辖区的农村按片区设立配送点,零售连锁企业承担本企业连锁药店的配送。v.*x/1, 百拇医药

    织就制度管理网络。要达到对农村药市标本兼治的目的,在实施有效监管手段的同时,还必须建立相应的配套制度。为此,应建立药品购销记录制度,乡镇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和零售药店必须严格执行该制度,药监部门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责令整改;加强对配送的监督,杜绝借配送之机搞无证经营;建立义务监督员联系制度,定期召开义务监督员联络会,交流经验,探讨问题;建立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根据不同情况实施分类管理。(邹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