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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642952
规范行医正确处理医患关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案例解析
http://www.100md.com 2003年4月15日 《中国医药报》2003.04.15
     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简称《条例》)自2002年9月1日实施以来,医疗纠纷的处理逐渐走上规范化的道路。但在医疗纠纷处理实际中,仍然有一些人员对《条例》的理解不够深刻,为此本文通过对几起医疗纠纷典型案例的评析,以加深读者对《条例》的理解。y}-!;3, 百拇医药

    ——编者按y}-!;3, 百拇医药

    案例①违反工作规范医生受罚y}-!;3, 百拇医药

    《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y}-!;3, 百拇医药

    李某,男,6月龄,于1998年8月24日因“支气管炎”住入某医院小儿科治疗。经抗感染治疗,患儿体温恢复正常。因患儿还有枕秃和夜惊症状,暂未出院,在医院继续进行补钙治疗。同年8月28日下午,患儿因进食不当出现腹泻、大便呈稀水样、无脓血及粘液,医生给予痢特灵1/3片次,每日三次口服治疗。8月31日查房时患儿出现发烧、眼窝凹陷症状,医生给予静脉补液600毫升和口服补液1000毫升治疗。因患儿呕吐口服补液未进,向护士反映后,护士未处理。8月31日晚九时,患儿病情突然恶化,面色发灰、烦躁不安,医生给予静脉补液、呼吸兴奋剂和肾上腺素以及其他治疗,但上述治疗均未奏效,患儿死亡。该纠纷经过两级鉴定,省级鉴定认为本纠纷属一级医疗事故。y}-!;3, 百拇医药

    在这则案例中,医务人员的行为违反了以下工作规范和常规:1.患者丧失体液后医生应对患者液体的已丧失量进行判断;2.脱水的患者在补液过程中应记录出入水量以判断补液情况;3.应根据患者已丧失量和当日生理需要量为患者补足液体;4.患者呕吐时应以静脉补液为主;5.患者病情变化时应认真分析病情,必要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故该纠纷被认定为医疗事故。y}-!;3, 百拇医药

    案例②有损害才有赔偿y}-!;3, 百拇医药

    张某,男,75岁,2002年10月26日晚因摔伤半小时到北京某医院就诊,骨科医生经检查予以拍股骨正侧位片检查,片子出来后当晚的放射科医生及骨科医生均不能肯定患者有骨折,故嘱其留观待明日上级医师会诊后再予以确诊,但患者家属坚决要求回家。因此,医生在门诊病历上非常明确写明:1.家属拒绝留观;2.建议卧床;3.明日复诊。一段时间以后,患者家属再次找到医院时声称:该医院误诊,所以今后的手术费5万元应由医院承担。院方让家属拿来10月26日的片子,该片子经本院专家会诊后认为当晚的骨折线可以看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医院认为虽然患方未遵医嘱留观并未复诊,但毕竟有诊断延误这一事实,同意给患方少量赔偿,但被患方拒绝,为此该纠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本例不构成医疗事故。由于法院明确了态度,故患方主动撤诉。

    通过本例纠纷我们可以看出,任何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以存在损害后果为前提,有损害才有赔偿。本例中虽然存在一个不良后果(骨折),但当晚医生的行为并未造成更为不良的后果,因此法院不支持患方医疗事仕鸷ε獬サ男形乔〉钡摹?br> 案例③责权利对等医、患同理解e(ap, 百拇医药

    《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e(ap, 百拇医药

    (一)医疗事故等级;e(ap, 百拇医药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e(ap, 百拇医药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e(ap, 百拇医药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e(ap, 百拇医药

    某男性8岁患儿,在睡梦中突觉睾丸痛疼,经家长观察三小时无效后到某三级乙等医院求医,值班普外科医生对患儿未仔细检查仅记录:右侧睾丸触痛,医生亦未做辅助检查,诊断为“睾丸炎”,处方给予抗生素治疗。回家后患儿服药两次症状未见缓解,再次到该院求医,泌尿外科医生诊断其为右侧睾丸扭转,立即收入院手术。手术中医生发现其右侧睾丸已坏死,随予以切除。e(ap, 百拇医药

    该纠纷经当地医学会鉴定认为存在医疗过失,但考虑到患儿睾丸扭转与先天解剖异常有关,即使是当晚做急诊手术也不一定能挽救其睾丸,故认定医疗过失不良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为主要责任而不是完全责任,医患双方均同意该责任认定。e(ap, 百拇医药

    案例④知情同意患者的正当权益e(ap, 百拇医药

    《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e(ap, 百拇医药

    陈某,女,28岁,1996年9月13日下午以下腹痛头晕半天为主诉到某卫生院求医,入院查体后被初步诊断为左侧卵巢囊肿破裂。医生决定对她在连续硬外麻下行左侧附件切除术。术中证实了医生的诊断无误,但手术医生在探查时发现患者右卵巢有一5×4厘米大小的肿块,为了防止该囊肿今后破裂,医生在手术台上未履行会诊和签质中颊呤┬杏也嗦殉埠屠晃睬谐酢谑质鹾蟮囊搅?br>纠纷处理中,该纠纷被认定为医疗事故并被法院判赔了高额的赔偿。

    在这起案例中,这位手术医生的过错表现在:1.违反医疗原则切除了患者的右侧卵巢;2.在违反医疗原则切除患者右侧卵巢及“顺带”切除患者阑尾时未履行签字手续。ot[)&, 百拇医药

    在此,应注意的是:术前告知签字现在一般都能做得很好,但术中出现新问题的,医生是否有权决定一切呢?答案是否定的。因此,在手术过程中出现变化,除非紧急情况,一定要重新履行签字手续!ot[)&, 百拇医药

    案例⑤无过错输血医院免责ot[)&, 百拇医药

    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有六种不良后果或医疗意外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其中之一的情形为: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ot[)&, 百拇医药

    刘某,女,28岁,以“孕36周+2先兆子痫”为主诉于1998年5月28日急诊入某妇幼保健院,入院后医生行急诊剖腹手术,因术中出血较多病情危重,术后医生给患者输血400毫升,该400毫升全血系中心血站提供有全套血液七项检验合格的结果。刘某母子平安出院后一个月感乏力纳差到市人民医院求医,经化验被确诊为“急性丙型肝炎”,住院治疗三个月。ot[)&, 百拇医药

    刘某出院后向该妇幼保健院索赔,将本纠纷诉至法院。在诉讼中,医院及中心血站提供了全套血液检验合格的手续,证明了在本次输血中没有过错,因此,法院认为医院没有医疗不当,驳回了患方的诉讼请求。ot[)&, 百拇医药

    目前,输血引起感染的纠纷较多,若在《献血法》实施后医疗机构不自行采供血、中心血站的血液检验项目又符合卫生部的有关要求,医疗机构完全可以对所用的血液引起的感染免除任何责任。因此,严格执行《献血法》对减少由献血引起的纠纷非常重要。ot[)&, 百拇医药

    案例⑥苛求完美诊疗结局之误ot[)&, 百拇医药

    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有六种不良后果或医疗意外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其中之一的情形为: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ot[)&, 百拇医药

    刘某,女,26岁,1998年10月26日以“停经三个月阴道流血一天”为主诉到某医院求医,到院后经医生诊断为“妊娠三个月,死胎”收入院。次日该院为患者行“人流钳刮术”,破膜后羊水流出时患者出现羊水栓塞的症状。对此,医生马上采取抢救措施并通知各科医生及医院领导等参加治疗,采取综合性抢救措施。经治疗十天后,患者因羊水栓塞引起严重并发症造成尿毒症严重感染和全身多器官功能损害,患者家属在抢救过程中因经济困难和其他原因不配合治疗。患者最终因尿毒症严重感染和全身多器官功能损害于1998年11月5日死亡。

    患者死亡后家属对医疗行为提出异议,在法院委托下进行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为本例不构成医疗事故。j(djfsw, 百拇医药

    在医患法律关系中,医生所提供的义务就是一个谨慎的医疗过程,而不是一个完美的诊疗结果。这则案例之所以未被认定医疗事故是因为:在诊疗过程中患者出现了难以避免的并发症,出现并发症以后医生的处理没有不当,且在诊疗过程中患者多次拒绝医生的治疗要求,因此,医生不承担医疗事故责任。j(djfsw, 百拇医药

    案例⑦没权怎能坐调解席j(djfsw, 百拇医药

    按《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医患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可以自行协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诉至法院。j(djfsw, 百拇医药

    一旦出现纠纷后,若双方能调解解决,不失为一种低成本解决问题的途径。那么谁有权与医院进行调解呢?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及《条例》的精神,下列人员才可与医院签合法有效的调解书:患者本人、患者的委托砣耍ㄐ枰?br>托书)、患者的法定监护人;若患者死亡则由其父母、妻子、子女共同签协议才合法有效。j(djfsw, 百拇医药

    某男性5岁患儿因抽搐、四肢强直被其爷爷、婶婶于2002年5月8日晚七时送到某卫生院的门诊部求医,医生给予输液治疗,经处理患儿病情未见好转,此时医生急嘱患儿家长转院,但患儿家长坚决拒绝,该患儿终因病情过重于当晚死亡。患儿死亡后,其爷爷、婶婶要求医生给些钱,于是当晚医生本人给了患儿家长2000元钱。次日患儿亲属再次向该卫生院索要赔偿,于是卫生院再次给患方5000元赔偿,双方签具了协议书。七天后在外打工的患儿父亲回乡,认为赔偿得太少,诉至法院。j(djfsw, 百拇医药

    法院认为,无论是当晚医生给得钱、还是后来卫生院与患儿爷爷达成的协议均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患儿的爷爷不是患儿的法定监护人,故其父亲可以不予认可。为此,法院在原来已付赔偿的基础上再次判决卫生院给付患儿父亲3万余元。j(djfsw, 百拇医药

    这则案例提示,若医患之间采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双方一定要有调解书,同时医方一定要与有权调解的人进行调解,而不是错误地与无处分权的人进行谈判、调解。j(djfsw, 百拇医药

    根据上述七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权利意识逐渐增强,而日渐增多的医疗纠纷案件均可依据《条例》得到公正的解决。希望广大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加强依法行医,在工作中加强责任心、强化风险意识,在做好服务的同时,减少纠纷的发生,努力为广大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安全健康保障!j(djfsw, 百拇医药

    ——编者(邓利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