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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斑狼疮患者可以怀孕吗
http://www.100md.com 2003年5月15日 《当代健康报》 2003.05.15
     康D:

    您好!

    我今年24岁,两年前诊断为红斑狼疮,经治疗后病情好转,而且再没有加重过,现在每天服用强的松10毫克。如今,我非常想要一个宝宝,可又担心怀孕期间病情会加重。请问,我可不可以怀孕?我的病对胎儿的发育有影响吗? ——洪小姐

    洪小姐:

    您好!

    红斑狼疮患者是可以生育,但必须慎重。虽然红斑狼疮有遗传倾向,但母亲将狼疮传给孩子的几率非常低。如果你的病情处于活动期或累及肾脏,妊娠使病情加重的可能性较大,而且可能会发生流产、死胎等,此时怀孕是危险的。根据你的情况,病情控制半年以上,怀孕使狼疮恶化的可能很小,而且有研究表明有时怀孕后病情还会好转。

    要注意,在病情控制以前要严格避孕,避孕时不要口服避孕药,宫内避孕可能会引起子宫感染,最好不用。那什么情况就算病情控制良好呢?一般来说,用小剂量的皮质激素维持治疗2~3年,停用免疫抑制剂6个月以上,强的松的用量小于每天10毫克时,可以考虑怀孕,此时怀孕引起疾病复发的可能性很小。

    怀孕后应注意监测有无症状出现以及血清抗核抗体、补体,如补体降低,应密切观察病情是否加重,若没有明显的心、肾损害,而且小剂量的泼尼松即可使病情缓解时,才可继续妊娠并密切观察,防止病情活动。此外,你在妊娠后不要使用抗炎药及细胞毒性药物。

    以上的答复你可以参考,但是具体到你的情况,还是应该接受专业医师的正确指导,相信你会拥有一个健康的宝宝。——康D,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