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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分管理走进海宁药店
http://www.100md.com 2003年6月12日 《中国医药报》2003.06.12
     “闯红灯”记3分;“超速”记2分;“逆向行驶”记6分……一年记满为12分。2q, http://www.100md.com

    “库存药品未实行色标管理”记10分;“药品购进记录不全”记2分;“配备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在职”记15分……一年记满为30分。2q, http://www.100md.com

    “交通违章记分管理办法”已被浙江嘉兴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宁市分局移植于海宁药店管理。海宁市药品经营企业(零售)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已于5月1日起执行。2q, http://www.100md.com

    为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零售)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推动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工作的开展,嘉兴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宁市分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并实施了“记分管理办法”。2q, http://www.100md.com

    “记分管理”以年为周期,总分为30分,按其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程度,记分为30分、15分、10分、5分、2分五档。零售药店搞批发、销售假劣药品等严重违法行为,一次记满30分。而群众反映服务态度差、工作时间未穿工作台服等有损药店形象行为,每次记2分。年内记分满30分者,其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须参加药监部门举办的药品法律法规培训班。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药监部门将对经营企业记分情况进行通报,同时结合记分情况评选优秀者授予年度《海宁市规范经营药店》匾额。(由中;钱哲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