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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K”损害赔偿案结案——赔偿总额逾二百八十万元,“植物人”获赔一百六十万元
http://www.100md.com 2003年6月19日 《中国医药报》2003.06.19
     本报湖南讯 记者张翼报道 6月16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梅花K”黄柏胶囊损害赔偿系列案尘埃落定,二审在湖南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部调解结案。该系列案赔偿总额为2818879.62元,其中目前仍呈植物人状态的沈智芳获赔160万元。)8}+3g', 百拇医药

    该系列案原告陈桂兰、沈智芳等58人,先后于2001年5月至8月间,分别在株洲市药材公司和株洲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零售药店购买了广西半宙集团第三制药厂(后变更为广西金健制药厂)生产的、标有“半宙”注册商标及“梅花K”字样的黄柏胶囊,服用后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中毒症状,分别入住株洲市的医院进行治疗。)8}+3g', 百拇医药

    2002年4月,该案在株洲首次开庭。一审后,受害人与广西金健制药厂、广西半宙制药集团均不服,向株洲中院提出上诉。株洲中院在二审中,考虑到受害人遭受身体损害的事实及治疗状况,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调解,经过近两个月细致的劝解工作,金健制药厂认识到自己在该药生产中的过错,主动与受害人一方进行协商,使全部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据悉,陈桂兰、沈智芳等58名受害人均在签收调解书的同时就拿到了由被告广西金健制药厂支付的赔偿款项。(张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