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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生活应宽松适意
http://www.100md.com 2003年6月19日 《当代健康报》 2003.06.19
     人到老年,想事、做事周到、仔细,力求尽善尽美,也属人之常情,但有些老年人在这方面容易过头,对事、对人过分苛求。应该说从严从细,利于成事;严细过头,其求为苛。苛则有弊,不可不避。

    首先苛求于人,于事无补。在不违背客观规律的前提下,个人行事,都有自己的准则,不能强求一致。求之以苛、层层加码、面面俱到、好上加好,便会强人所难。故此,老年人绝不可常以自己心中之“高标准”去对别人“严要求”。那样,既易“伤”人,又碍成事。还是放松一扣,尽量相信别人为好。时刻必须想到的,应该是自己未必都好、都对。

    其次,苛求社会,更不明智。个人只是社会大家庭中的一分子,应该顺应客观大环境的发展规律和受其制约。不能以“我”为中心,总想以个人意志,去要求和改变环境。主次关系失序,必导致思维与行为之失调。认识上的矛盾会无端地给人平添诸多烦恼。真正懂得快乐的人,必是很会主动适应客观世界的人;异想天开,怨天尤人者,则永远难得欢快。知足才会长寿,妄求只能伤身。

    最后苛求于己,也无必要。律己严,是美德,但须严而不苛。过之,非但全无必要,反会于己有伤。凡事皆以适度为佳,对己处处苛求,必觉时时寸步难行、事事力不从心。个人能力终归有限,外界条件又属客观,你总想有所“超越”,便会永远感到失望。老年生活,本应宽松、适意。明明可以不如此,抑或根本难如此,却执意非如此,无疑是同自己过不去。智者绝不该如此。

    总之一句话,“人老要宽容,不可太苛求”。 (石太印),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