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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优良环境 助民企成长——阳江、青岛出台措施大力促进民营医药经济发展
http://www.100md.com 2003年7月5日 《中国医药报》2003.07.05
     本报广东讯 近日,广东省阳江市药监局在全省药监系统率先出台《关于支持民营医药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8wl, http://www.100md.com

    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四大领域。继药品零售市场准入实行“惟条件不惟成分”后,该局进一步明确政策,鼓励民营资本进入药品生产流通四个主要领域。一是在药品批发企业总数不变的情况下,鼓励民营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兼并、收购等方式进入药品批发领域。二是鼓励企业与外资合办药品经营企业,开展药品分销、配送和零售业务。三是准许大型超市设立专柜经营乙类非处方药。四是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医药产业的结构调整,鼓励开发海洋药物和地产药材加工业。8wl, http://www.100md.com

    对四类企业实行“绿卡”管理。该局重点扶持民营医药企业中实行名牌带动战略的企业、高科技生产企业、大型零售连锁企业和被评为“文明药店”的零售企业,对上述四类企业实行“绿卡”管理。即为其建立监管专档,定期上门服务;对日常监管业务实行随见随办,对特殊、重大事项特事特办、专人专办。8wl, http://www.100md.com

    优化四个环境。一是优化政务环境,对法定审批事项尽可能简化程序和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对部分前置立项审批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建立政策听证制度,在制定有关政策措施时充分听取民营医药企业的意见。二是优化服务环境,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帮助民营医药企业熟悉相关法律及政策;加快药监信息化建设步伐,开展网上服务;全面推行“窗口式办公”,实现规范、公开、透明服务。三是优化市场环境,进一步加大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力度,建立行政相对人档案资料库,实行信用管理,为民营医药企业搭建一个健康、有序、文明的发展平台。四是优化人才环境,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人才引进政策,协助民营医药企业加强药学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为在民营医药企业工作的药学技术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执业资格考试和专业技能培训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8wl, http://www.100md.com

    本报山东讯 记者卢锡奂 通讯员范晓庆报道 青岛市药监局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加大对青岛市民营医药企业的扶持力度,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帮促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8wl, http://www.100md.com

    该局取消对民营经济成分参与国有医药企业的改组、重组、兼并的限制;对涉足医药的民营企业,积极鼓励和扶持他们以零售连锁、零售超市、独立零售店等多种形式发展,走规模经济的路子;积极帮促民营医药生产企业申报新药研究立项,引导民营医药生产企业向技术含量高、经济附加值高的领域拓展;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对民营医药企业的审批事项加速办理,并继续放宽前置条件;积极完善与民营企业联系点制度,与辖区内民营企业建立联系,每季度至少一次深入企业,现场办公,接受咨询,切实解决民营医药企业实际问题;加大对民营医药企业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帮助民营医药企业培训员工,提高人员素质。(郭宇华;梁团;卢锡奂;范晓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