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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药企推行GSP要三结合
http://www.100md.com 2003年7月19日 《中国医药报》2003.07.19
     如何以GSP认证为契机,促使农村药品经营企业重新“洗牌”,整合资源,规范农村药市秩序,是摆在基层药监部门面前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笔者认为,在农村推进GSP认证,必须实现三个结合:l(yn, 百拇医药

    一是与农村实际情况相结合。在目前城乡二元经济模式下,农村与城市的实际差距较大,县、乡药品经营企业的实力、规模、经营效益具有明显差异。如果只是用GSP认证的一把“尺子”量到底,农村基层大部分药店只能关停,而这必将导致农民用药难的问题更加突出。因此,在农村实施GSP认证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区别对待,不能“一刀切”。作为药监部门要制定GSP认证的实施细则,对县及县以上药品经营企业从严认证,对县以下经营企业在充分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和农民用药的现实需求的前提下,制定切实可行的认证规范。在硬件方面,只要能保证药品质量,不一定非要配备高档设施;在软件方面,也不能急于求成,可通过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等措施逐步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l(yn, 百拇医药

    二是与农村供药网络建设相结合。农村药品市场所有问题的症结在于没有一个健全规范的药品供应网络。因此,应以通过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为龙头,尽快建立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具体可采用以下几种方式:首先,适当降低药品连锁企业在农村开店的门槛,鼓励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允许其在各乡镇驻地分设1个连锁店,在各村或集镇分设网点或柜台。其次,对现有的乡镇药品零售企业,通过联合改造组建新的连锁企业,实行统一配送,统一价格,保证药品质量;或通过特许加盟、自愿加盟等形式,并入现有的药品连锁企业。第三,改革目前医药公司逐级批发、层层加价的运行体制,建立区域性农村药品采购配送中心,由中心直接从药品生产企业、大型药品经营企业集中采购药品,再向县以下各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配送。l(yn, 百拇医药

    三是与加强医疗机构药房管理相结合。从确保农村市场药品质量的角度出发,医疗机构药房同样有必要实施相应的认证,但其认证又不能与药品经营企业的GSP认证等同,不能实行同一标准。因此,应参照GSP认证的原则和实质精神,结合医疗机构用药的特点,制定具体标准,以最大限度地规范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可适当降低药店设置的标准,允许村级卫生所、个体诊所整改为药店、药柜,或允许连锁公司对其收购改造。(梁拉堂;吕永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