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医药 > 中医药快讯 > 中国医药报 > 正文
编号:10641471
排毒产品是“药”还是“食”?——消费者莫落入消费陷阱
http://www.100md.com 2003年7月26日 《中国医药报》2003.07.26
     据新华社讯 为身体“排毒”已成现代都市人保健时尚,一些有关“排毒”的宣传也充满着诱惑。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特别提醒消费者,市面上标称为排毒类产品的虚假、夸大宣传现象严重,小心落入消费陷阱。%4?&[a\, 百拇医药

    记者从中国消费者协会了解到,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日前采取商品比较试验的方法,以普通消费者身份从市场上购买了十几种标称具有排毒功能的产品,对其广告说明和有效成分进行分析,发现大多数产品广告存在违法违规问题。%4?&[a\, 百拇医药

    比如,海南百通生物工程公司生产的百通芦荟胶囊,属于食品批准文号,却宣传具有“养颜排毒”“润肠通便”等功能。西安斯强生物工程公司生产的斯强芦荟胶囊,属于食品卫生批文,却说能“全面美容,享受无副作用的排毒,消除氧化自由基延缓衰老美白肌肤”。%4?&[a\, 百拇医药

    有关专家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这类产品时要认清它是药品还是食品,排毒药品经过检验具有排毒疗效,但许多食品标称有“排毒”功能却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消费者应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确认有无国家审批的排毒功能,切勿轻信宣传单和广告的虚假宣传内容。(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