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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打突击仗 不搞一阵风——大连市药监局城区分局日常监管重实效
http://www.100md.com 2003年8月16日 《中国医药报》2003.08.16
     本报辽宁讯 记者侯玉岭报道 不久前,大连市城区某零售药店因药品购销记录不全和驻店药师常常脱岗,受到例行执法检查的药监人员的严肃批评。药店老板表面上虚心接受,事后却未认真整改。谁知未出半个月,药监人员再次来该店做检查,店老板才知道本店已被列为重点跟踪对象,再也不敢敷衍了事。e#rg, 百拇医药

    大连市药监局城区分局承担着大连整个市区药品经营企业和二级以下医疗机构的药品监管工作,日常监管任务十分繁重。他们在检查时发现,一些违规单位在受到批评和查处时表态很好,事后却依然故我,个别单位甚至在被查处后想方设法把“损失”补回来。该分局意识到,加强日常监管的直接目的是纠正违规,查处违法,引导规范,如果只满足于检查涉药单位,教育、查处违规单位,而对违规单位被查处后的整改情况不闻不问,监管效果就会大打折扣。为此,他们建立了两项制度,着力加强对违规单位的跟踪监督。e#rg, 百拇医药

    一是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即对有较严重不良行为(如购销记录不全、药品摆放混乱、驻店药师脱岗、不能持证上岗)的涉药单位,一经发现,及时纠正,并作不良行为记录。有过三次不良行为记录,就要受到通报批评。二是违规单位跟踪复查制度,即把有较严重违规行为的涉药单位,一律列为重点跟踪单位,在连续三个月内每月对其抽查一次。及时整改到位又没有发生新问题的,重新转为一般监管对象;不及时整改甚至又发生新问题的,依法给予严肃查处直至报请上级药监部门取消其经营使用药品资格。两项制度的实施,在大连市广大涉药单位中产生了很大影响。不少过去对执法检查敷衍应付的涉药单位,现在不但能认真落实药监部门的整改要求,而且能主动查找不足城区药品经营企业的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侯玉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