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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痛治疗的五个基本原则
http://www.100md.com 2003年9月4日 《当代健康报》 2003.09.04
     世界卫生组织(WHO)三阶梯癌痛治疗方法是“癌症止痛五步疗法"中的止痛药物治疗,单纯使用此法就可以使90%的癌痛得到有效控制。按照国家卫生部和国家医药监督管理局等文件及国家法律规定,必须在具有麻醉处方资格的医师指导下开展癌痛药物治疗。要在严格管理、防止滥用的基础上满足癌痛病人的临床需要。三阶梯癌痛治疗方法的基础是给药方法的“阶梯”概念,给药必须遵守五个基本原则:

    1.按阶梯给药 这是指止痛药物的选择应根据疼痛程度由弱到强按顺序提高,除非是重度疼痛,一般应首选非阿片止痛药物(以阿司匹林为代表),属于三级阶梯的第一级,用于轻至中度疼痛。如果达不到止痛或疼痛继续加剧,则升高到二级,在非阿片类药物加上弱阿片类药物(以可待因为代表)。若疼痛仍不能控制或继续加剧,则应进入第三级,以用于中度到重度疼痛的强阿片类药物(以吗啡为代表)替换之,也可同时加用非阿片类药,后者既能增加阿片类药物的止痛效果,又可减少阿片类药物用量。此外,对有特殊适应证的患者如特殊性神经痛或精神症状患者,均应加用辅助药物。

    2.口服给药 在可能情况下,力争口服给药。此法方便、经济,既可免除创伤性给药的不适,又能增加患者的独立性。阿片类止痛药物有多种剂型。若患者不能口服,则可选用直肠或经皮的无创性给药途径。只有在以上方法不适合或无效时,再考虑肠道外给药途径。阿片类止痛剂口服给药时吸收慢,峰值较低,不易产生药物依赖性。在美国,治疗慢性疼痛用口服给药占各种给药途径的80%上下。

    3.按时给药 即按照止痛药物有效止痛时间间隔给药,如使用阿司匹林、可待因、吗啡等即释性药物,至少每隔4小时一次,如使用意施丁、奇曼丁、美施康定等控释性长效止痛药,应每隔12小时一次,而不是疼痛不可忍受时给药,这样可保证疼痛连续缓解。

    4.个体化给药 对麻醉药品的敏感度个体间差异很大,所以阿片类药物并没有标准量。应该说凡能使疼痛得到缓解的剂量就是正确的剂量。如以口服吗啡为例,其有效剂量范围从每4小时5mg,直至用量大到1000mg,故选用阿片类药物时,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步增加至患者感到舒适为止。

    5.注意具体细节 对用止痛药患者要注意监护,密切观察其反应,目的是要患者能获得最佳疗效而发生的副作用却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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