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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为何不能带走
http://www.100md.com 2003年9月25日 《当代健康报》 2003.09.25
     一位患者出院时想带走自己的住院病历,医生却告诉他,医院对病历管理有规定,不能让病人随便看,更不能带出医院。这位患者认为自己有权利了解诊疗过程。

    医院为什么不乐意这样做呢?

    南京市中医院医务处高飞:患者如果对诊疗过程有疑问,想查看或复印自己的病历,需带上有效身份证件到医务处开证明,再到病案室复印,但只限于病历的客观部分,即一些检查和化验单。术前讨论等主观内容,不对患者公开,因为这些部分属于学术和专业领域,即使是内行专家都会有很大争论,而患者更有可能因误解而干扰医生工作,反而耽误了病情。

    南京市卫生局医政处胡处长:行医过程充满不确定性,医生承担着高风险,面临着巨大压力,如果每一份病历都要让患者看,势必让医生顾虑重重,即使有了很好的创造性设想,也会担心患者不理解、不配合而拒绝医生治疗方案,从而在技术上趋于保守、裹足不前,时间长了势必要制约医学科学的发展。

    南京市白下区法院调研室采主任:医院对病案实行管理主要是依据《医疗机构病案管理规定》进行的,并非自行其是。患者是有知情权,但也有一定范围。现在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举证责任倒置,如果患者怀疑病案被篡改,举证责任在医院方,患者没必要让医院再另外复制一份病历。 (罗双江),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