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正确使用药品检验报告书
药检所承担药监局抽检样品和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等相关部门以及个人送检样品的检验,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药品检验报告书。然而,由于抽检和送检具有不同的法律意义,所以两种药品检验报告书的法律效力也截然不同:药检所针对抽检药品出具的检验报告书对抽检时药品总数量负责,而针对送检药品出具的检验报告书则对送检样品负责。k(xm, 百拇医药
因此,分清药检所检验报告书的法律效力范围,正确使用药品检验报告书,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值得注意的问题。k(xm, 百拇医药
案例:甲公司从某药厂购进一批药品共计500盒,销售给乙公司200盒。三个月后药监局抽验乙公司的此批药品。药检所经检验出具了药品检验报告书,得出含量偏低的结论,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认定为劣药。经调查取证,此药购进手续合法,乙公司的库存条件(温度、湿度超标)是造成此药品不合格的重要因素。药监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对乙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并追根溯源,将药品检验报告书转给甲公司所在地药监局,该药监局依据该药检所检验报告书及《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甲公司经营劣药的行为作出处罚。k(xm, 百拇医药
误区:以点概面。药监局抽检样品时,药检所出具的药品检验报告书对抽检时库存药品负责,在本案中即对乙公司库存药品负责,而药监局在未经检验的情况下,即认定甲公司库存药品为劣药,明显扩大了药品检验报告书负责范围。k(xm, 百拇医药
案例:某医疗机构送检某药品,药检所检验结果显示不呈正反应,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认定为假药。药监局在随后的执法检查中,发现其他药品经营单位也有合法渠道购进的该批号药品。药监局不经检验,即以原医疗机构送检的药品检验报告书为证据认定为这些药品为假药,并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k(xm, 百拇医药
误区:以偏概全。此案中药品检验报告书只对送检样品负责,如果其他医疗机构的该批号样品和送检样品同品种、同生产厂家、同批号且来源相同,才可依据此药品检验报告书认定为假药,并作出相应处罚。对此建议将其他医疗机构的该批号药品作为重点怀疑品种,现场查封并进行抽验,依据检验结果,作出是否立案查处的决定。k(xm, 百拇医药
新疆石河子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陈爱民 罗志敏(陈爱民罗志敏 )
因此,分清药检所检验报告书的法律效力范围,正确使用药品检验报告书,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值得注意的问题。k(xm, 百拇医药
案例:甲公司从某药厂购进一批药品共计500盒,销售给乙公司200盒。三个月后药监局抽验乙公司的此批药品。药检所经检验出具了药品检验报告书,得出含量偏低的结论,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认定为劣药。经调查取证,此药购进手续合法,乙公司的库存条件(温度、湿度超标)是造成此药品不合格的重要因素。药监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对乙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并追根溯源,将药品检验报告书转给甲公司所在地药监局,该药监局依据该药检所检验报告书及《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甲公司经营劣药的行为作出处罚。k(xm, 百拇医药
误区:以点概面。药监局抽检样品时,药检所出具的药品检验报告书对抽检时库存药品负责,在本案中即对乙公司库存药品负责,而药监局在未经检验的情况下,即认定甲公司库存药品为劣药,明显扩大了药品检验报告书负责范围。k(xm, 百拇医药
案例:某医疗机构送检某药品,药检所检验结果显示不呈正反应,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认定为假药。药监局在随后的执法检查中,发现其他药品经营单位也有合法渠道购进的该批号药品。药监局不经检验,即以原医疗机构送检的药品检验报告书为证据认定为这些药品为假药,并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k(xm, 百拇医药
误区:以偏概全。此案中药品检验报告书只对送检样品负责,如果其他医疗机构的该批号样品和送检样品同品种、同生产厂家、同批号且来源相同,才可依据此药品检验报告书认定为假药,并作出相应处罚。对此建议将其他医疗机构的该批号药品作为重点怀疑品种,现场查封并进行抽验,依据检验结果,作出是否立案查处的决定。k(xm, 百拇医药
新疆石河子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陈爱民 罗志敏(陈爱民罗志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