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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640217
http://www.100md.com 2003年10月16日 中国医药报153(总第367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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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7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发布了《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明确指出,2003年底前,地市以上城市零售连锁企业和中型零售企业必须达到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并在时间、范围、处方管理和人员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因此,北京市药监局以此为契机,在西城区开展了创建“零售药店药品分类管理示范药店”活动,强力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工作。此前,北京市只有白塔寺药店一家分类管理示范药店,目前经过统一验收,又确定五家药店为示范药店。从该市西城区近期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情况来看,75%的零售药店都达到了西城区零售药店药品分类管理“六统一”标准,95%的药店做到了处方药审核药师佩戴统一的胸卡上岗,98%的药店做到了统一悬挂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警示语、忠告语标牌。

    为了真实反映的北京市西城区零售药店推行药品分类管理情况,我们的记者用相机摄下了他们工作的一瞬间。

    图1:非处方药可不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但病患者可以要求在执业药师或药师的指导下进行购买和使用。图为北京金象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西直门内金象大药店的执业药师在向店内员工讲解国家公布的非处方药目录及相关知识。

    图2罕本┦幸┘嗑治鞒乔志侄砸┢贩掷喙芾砉ぷ饔胁渴稹⒂屑觳椤M嘉?br>药监人员对已确定为示范药店的北京金药堂医药有限公司的处方药登记表进行复查。

    图3: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执业药师或药师必须对医师处方进行审核、签字后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药品,零售药店对处方必须留存两年以上备查。图为医保全新大药房西单药店的执业药师在对顾客的购药处方进行核查。

    图4、5、6:北京市药监局西城分局在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中,实行“六统一、五制度、三结合、一程序”等多项措施,使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取得成效。图为药监人员帮助药店统一悬挂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标识、统一实行执业药师佩戴胸卡、统一填写销售登记表。

    图7:为使零售药店适应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北京市西城区药监分局对零售药店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执业药师等进行定期培训,学习国家有关药品分类管理的法规和文件,明确分类管理的要求。图为药监人员深入北京同仁堂连锁有限公司长安街药店对员工开展有关分类管理知识的培训。

    图8:过去,中西成药混放销售。实施分类管理后,中成药将按分类管理的要求分开摆放,并由执业药师实施管理。图为北京同仁堂连锁有限公司西单药店在对分类摆放的中成药进行登记核查。

    图9:对工作严格要求,对药材质量严格把关是我国首批药品分类管理示范药店——白塔寺药店的一贯工作作风。图为药店员工在一丝不苟地为顾客称量中药材。

    图10:零售药店必须从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生产企业采购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并按有关药品监督管理规定保存采购记录备查。图为北京德威治大药房第三分店的工作人员对照采购记录对店内药品进行核查。 (白京丽;邓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