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公斤罂粟籽不该这样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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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中国医药报》第三版刊发的题为《药店买卖罂粟籽是否该处罚》一文,笔者通过学法,认为该药监局做出的处理决定不妥,公安部门不该以无法界定罂粟籽是否已经灭活处理为由将案件退回药监棵牛Ω媒克谧阉陀泄?br>部门进行灭活鉴定后再作出处理为妥。药监部门也不该因为公安部门退回案件,处罚无法律依据而作出将罂粟籽退回当事人,并同时由药监、公安部门派人监督当事人自行销毁的决定。o|@q&, 百拇医药
罂粟籽为罂粟科植物罂粟的种子,罂粟壳为罂粟科植物罂粟的干燥果壳。罂粟籽主含少量罂粟碱和吗啡及痕迹那可汀,与罂粟壳不同处在于其这些成分含量少,罂粟壳已被列为国家特殊药品管理范围。据国外报道,从罂粟籽中提取和纯化得到的低分子量脂肪酸酯具有抗肿瘤作用,在中医临床上有一定的药用价值。目前,罂粟籽没有列入国家特殊药品管理范围,市场上也没有罂粟籽药材供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已经灭活的罂粟籽及其加工品可以销售和使用;未经灭活的罂粟籽具有发芽生长繁殖后代作用,罂粟的种植是国家定点生产的,未经灭活的罂粟籽一但被人们非法种植,商品流入市场就可以造成危害。因此,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籽是违法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本案,首先是药监部门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是正确的,然而,公安部门在未进行灭活鉴定的情况下,不清楚罂粟籽是否已经过灭活处理,就将案件退回药监部门,是一种对案件极不负责任的表现。药监部门由于对该案无行政处罚依据,将案件移交给公安部门处理是可以理解的。当公安部门将案件退回药监部门以后,药监部门第一步应该考虑将罂粟籽进行灭活鉴定,目的是弄清楚罂粟籽是否已经灭活处理,以鉴定结果决定案件的管辖部门。若鉴定结果是罂粟籽已经过灭活处理,当事人不是可以销售和使用了吗?药监部门在未弄清楚罂粟籽是否已经灭活处理以前,就匆忙作出将6公斤罂粟籽退回当事人,同时由药监、公安部门派人监督当事人自行销毁。这种做法是不恰当的,也是错误的,既浪费了药材资源又给当事人带来经济损失。o|@q&, 百拇医药
广西河池市药监局都安分局 卢永昌(卢永昌 )
9月30日《中国医药报》第三版刊发的题为《药店买卖罂粟籽是否该处罚》一文,笔者通过学法,认为该药监局做出的处理决定不妥,公安部门不该以无法界定罂粟籽是否已经灭活处理为由将案件退回药监棵牛Ω媒克谧阉陀泄?br>部门进行灭活鉴定后再作出处理为妥。药监部门也不该因为公安部门退回案件,处罚无法律依据而作出将罂粟籽退回当事人,并同时由药监、公安部门派人监督当事人自行销毁的决定。o|@q&, 百拇医药
罂粟籽为罂粟科植物罂粟的种子,罂粟壳为罂粟科植物罂粟的干燥果壳。罂粟籽主含少量罂粟碱和吗啡及痕迹那可汀,与罂粟壳不同处在于其这些成分含量少,罂粟壳已被列为国家特殊药品管理范围。据国外报道,从罂粟籽中提取和纯化得到的低分子量脂肪酸酯具有抗肿瘤作用,在中医临床上有一定的药用价值。目前,罂粟籽没有列入国家特殊药品管理范围,市场上也没有罂粟籽药材供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已经灭活的罂粟籽及其加工品可以销售和使用;未经灭活的罂粟籽具有发芽生长繁殖后代作用,罂粟的种植是国家定点生产的,未经灭活的罂粟籽一但被人们非法种植,商品流入市场就可以造成危害。因此,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籽是违法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本案,首先是药监部门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是正确的,然而,公安部门在未进行灭活鉴定的情况下,不清楚罂粟籽是否已经过灭活处理,就将案件退回药监部门,是一种对案件极不负责任的表现。药监部门由于对该案无行政处罚依据,将案件移交给公安部门处理是可以理解的。当公安部门将案件退回药监部门以后,药监部门第一步应该考虑将罂粟籽进行灭活鉴定,目的是弄清楚罂粟籽是否已经灭活处理,以鉴定结果决定案件的管辖部门。若鉴定结果是罂粟籽已经过灭活处理,当事人不是可以销售和使用了吗?药监部门在未弄清楚罂粟籽是否已经灭活处理以前,就匆忙作出将6公斤罂粟籽退回当事人,同时由药监、公安部门派人监督当事人自行销毁。这种做法是不恰当的,也是错误的,既浪费了药材资源又给当事人带来经济损失。o|@q&, 百拇医药
广西河池市药监局都安分局 卢永昌(卢永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