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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驻店药品推销员全部清退
http://www.100md.com 2003年12月23日 《中国医药报》2003.12.23
     本报福建讯 福州市药监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凡聘用厂方促销员驻店推销药品的医药商店,必须立即停止促销活动,并清退所有驻店的厂方推销员。q\$s(, 百拇医药

    据悉,除了清理厂方促销员驻店推销药品的行为外,该局还要求所有的药店营业员都必须经过专业或岗位培训,经药监局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经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目前,福州市大中型药店的促销员大多缺乏专业知识,容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对此,福州市药监局将采取暗访和突击的方式对相关药店开展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继续聘用促销员推销药品的药店,将按《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给予警告或并处以1万至3万元罚款。(吕拥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