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对退休人员在医保政策上体现了倾斜照顾吗?
答:在热线中,很多退休老同志对他们的医疗待遇表示出了极大的关心。在制定政策时,考虑到广大的退休人员在年轻时对社会做出了贡献,现年老多病且医疗消费支出比较高,为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对这部分人员进行了区别对待,对退休职工制定了一些倾斜性政策,政策规定: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只要所在单位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交费,其退休人员就可享受待遇。在同等条件下,退休职工比在职时其个人账户注入额多2.5个百分点,统筹基金报销时多报3个百分点。但是,每月4元钱的大额救助金需要个人缴纳。还有部分退休人员提到进入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何时参保、怎样参保的问题。这里着重说明一下:进入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还与原单位的参保状况紧密相连,原单位什么时间参保,退休人员就什么时间开始享受待遇。
问: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热线电话中相当大的一部分是询问本单位何时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显现出广大职工对医保的极度关注和渴盼。据统计,济南市参保职工总数近百万,不可能一次性全部参保,不搞一刀切。因此我市采取了分期分批启动,有计划地逐步纳入的措施。去年12月1日启动的是第一批,今年11月扩面的30万人是第二批,我们计划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将全市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
问:对患慢性病的职工有没有特殊政策规定?
答: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相互挤占。如果简单地按照个人账户支付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支付住院费用来划分各自的支付范围,就会出现少数门诊大病、慢性病患者个人账户不足支付,加重个人负担问题,而且容易造成“门诊挤住院”、“小病大养”现象,浪费了有限的卫生资源。为解决这一问题,按照政策规定,我市将需门诊治疗的部分大病、慢性病定义为门诊规定病种,对其报销制定了特殊的政策规定。经核准治疗门诊规定病种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在“三大目录”范围内的,可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报销大部分门诊医疗费。门诊规定病种确定的原则是:保障基本医疗、方便就医、节约医疗费用。目前我市门诊规定病种有:
(1)恶性肿瘤的放化疗;
(2)尿毒症患者的透析治疗;
(3)肾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
(4)系统性红斑狼疮;
(5)精神病;
(6)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
(7)高血压(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
(8)肺心病(并发右心衰竭);
(9)冠心病(反复发作心绞痛或心肌梗塞);
(10)脑出血、脑梗塞、脑栓塞(并发后遗症);
(11)慢性病毒性肝炎;
(12)肝硬化;
(13)再生障碍性贫血。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我市规定上述十三种门诊规定病种,是在综合考虑了经济发展水平、医疗消费支出水平、基金的承受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等因素后制定出来的,但是门诊规定病种的规定也不是绝对一成不变的,随着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基金的承受能力及抗风险能力的逐步提高,我们将会适时扩大门诊规定病种的范围,最大限度地降低参保职工的个人负担,使更多的参保职工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
答:在热线中,很多退休老同志对他们的医疗待遇表示出了极大的关心。在制定政策时,考虑到广大的退休人员在年轻时对社会做出了贡献,现年老多病且医疗消费支出比较高,为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对这部分人员进行了区别对待,对退休职工制定了一些倾斜性政策,政策规定: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只要所在单位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交费,其退休人员就可享受待遇。在同等条件下,退休职工比在职时其个人账户注入额多2.5个百分点,统筹基金报销时多报3个百分点。但是,每月4元钱的大额救助金需要个人缴纳。还有部分退休人员提到进入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何时参保、怎样参保的问题。这里着重说明一下:进入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还与原单位的参保状况紧密相连,原单位什么时间参保,退休人员就什么时间开始享受待遇。
问: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热线电话中相当大的一部分是询问本单位何时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显现出广大职工对医保的极度关注和渴盼。据统计,济南市参保职工总数近百万,不可能一次性全部参保,不搞一刀切。因此我市采取了分期分批启动,有计划地逐步纳入的措施。去年12月1日启动的是第一批,今年11月扩面的30万人是第二批,我们计划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将全市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
问:对患慢性病的职工有没有特殊政策规定?
答: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相互挤占。如果简单地按照个人账户支付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支付住院费用来划分各自的支付范围,就会出现少数门诊大病、慢性病患者个人账户不足支付,加重个人负担问题,而且容易造成“门诊挤住院”、“小病大养”现象,浪费了有限的卫生资源。为解决这一问题,按照政策规定,我市将需门诊治疗的部分大病、慢性病定义为门诊规定病种,对其报销制定了特殊的政策规定。经核准治疗门诊规定病种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在“三大目录”范围内的,可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报销大部分门诊医疗费。门诊规定病种确定的原则是:保障基本医疗、方便就医、节约医疗费用。目前我市门诊规定病种有:
(1)恶性肿瘤的放化疗;
(2)尿毒症患者的透析治疗;
(3)肾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
(4)系统性红斑狼疮;
(5)精神病;
(6)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
(7)高血压(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
(8)肺心病(并发右心衰竭);
(9)冠心病(反复发作心绞痛或心肌梗塞);
(10)脑出血、脑梗塞、脑栓塞(并发后遗症);
(11)慢性病毒性肝炎;
(12)肝硬化;
(13)再生障碍性贫血。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我市规定上述十三种门诊规定病种,是在综合考虑了经济发展水平、医疗消费支出水平、基金的承受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等因素后制定出来的,但是门诊规定病种的规定也不是绝对一成不变的,随着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基金的承受能力及抗风险能力的逐步提高,我们将会适时扩大门诊规定病种的范围,最大限度地降低参保职工的个人负担,使更多的参保职工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