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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商业步入微利时代
http://www.100md.com 2004年2月12日 《北京现代商报》 2004.02.12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王锦霞认为,医药商业步入微利时代。同时,随着医药流通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医药批发企业在市场定位、经营观念、管理手段、管理方式、与生产企业和销售客户之间的关系等方面都将发生深刻的变化。

    她分析,首先,从国家政策看,药品虚高定价,是国家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同时,从市场环境看,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利润将进一步趋于平均化,利润水平也将进一步降低,获取暴利、超额利润的机会将大大减少;从货源单位看,工业给商业的让利越来越小,有些品种只够费用;从客户要求看,医疗机构的药品差价收入需求是很难抑制的,是刚性的,迫使商业把自己的毛利让给客户一部分;从批发商之间的关系看,还存在互相竞争、低价竞销的情况。

    王锦霞认为,医药批发企业的角色定位今后将发生根本的改变。批发商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贵族,变成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仆人——既为厂商服务,也为客户服务。目前企业低水平重复、产品供过于求的现象仍然严重。比如,一个诺氟沙星有128家企业在生产,一般普通药品也有几家或几十家生产。商业企业不再按一、二、三级划分,企业之间没有级别,都是竞争伙伴。只要具备条件,经批准,都可以享受进出口权。层层调拨不复存在,工厂可以直接面向各类批发企业调货。有的甚至自己成立销售公司。就全国而言,批发商由计划经济时的几千家迅速发展到1.65万余家。

    据了解,目前批发商给合资企业销售药品几乎不赚钱,只能把费用打平。当批发商完成了一定的销售量和回款额度后,合资企业给付一定的折让费。实质上,这是给厂家代销的代理费,把它称之为佣金更合适。也就是说,批发商的利润来源不是以进销差的形式体现,而是为工业代理所获的佣金。,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