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医药 > 中医药快讯 > 中国医药报 > 正文
编号:10638082
人参标准亟待完善统一
http://www.100md.com 2004年2月26日 《中国医药报》2004.02.26
     野山参是极为珍贵稀少、药用价值高、自然性状特别复杂且专属性极强的中药材品种。目前,纯正的野山参数量已极为稀少。而近年来,在全国各地人参市场上流通着数量巨大的假“野山参”,这些赝品皆为近20年来在吉林、辽宁等省人参主产区专门培养的特体移山参、籽山参、趴山参和缸植的长芦参及工艺参,占了当前野山参市场的99%之多。u?&w+], 百拇医药

    人参是名贵的中药材,是《药典》中收载的品种。然而,在现行《药典》人参项下,只收载了生晒参(园参)和生晒山参(野山参)两个品种,而对移山参类人参品种均未收录,没有确定的名称。标准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人参市场的混乱。u?&w+], 百拇医药

    同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人参产品进行监管,各级药检所是法定的检验机构。未经授权,任何部门和单位均不能越权对人参产品做出鉴定检验。而目前,受利益驱动,一些不具备法定资格的鉴定检验机构为了收取检验费,置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于不顾,为假野山参做出合格鉴定,给假货流入市场披上了合法外衣。u?&w+], 百拇医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去年开展了对人参产品的专项检查抽验,重点对标示为生晒山参、野山人参、野山参等按照《药典》标准人参项下生晒山参的规定进行检验,在规范人参市场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u?&w+], 百拇医药

    而要从根本上治理人参市场较为混乱的局面,还必须完善人参的标准。为此,笔者建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对移山参类人参品种确定其正式名称,制定统一的质量标准,主要补充规定完善其自然体征所必须具备的明显特征,并收载入《药典》,以弥补人参品种中的缺项;检验标准的补充和完善应以民间惯用的形体五形标准结合色谱测定法、基因分析法来确定。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加强对越权检验人参产品的检验机构的监管,将人参的检验权收归药品检验机构或具有法定资格的专业人参研究机构,以保证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提高检验质量。u?&w+], 百拇医药

    文/姜作华(姜作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