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药品广告惯用三大“伎俩”
未经审批擅自发布、随意夸大疗效和大打"擦边球"是多数违法药品广告惯用的三大"伎俩"。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处处长刘本功介绍,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中,未经药监部门审批擅自发布药品广告的案件数量是最多的,占总数的90%。虽然依照《药品管理法》,药监部门可以撤销违法药品广告的批准文号,并在一年内不受理此药品的广告申请。但很多违法企业对此并不十分在意,他们相信只要能拿出足够高的广告费,没有批准文号,广告照样能做。事实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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