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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541733
周围神经损伤的检查
http://www.100md.com 2004年4月16日
     一、临床检查 对四肢损伤,应进行神经检查,以判断有无神经损伤以及损伤的部位、性质和程度。

    (一)伤部检查 检查有无伤口。如有伤口,应检查其范围和深度、软组织损伤情况以及有无感染。查明枪弹盲管伤或贯通伤的径路,有无骨折及脱位。如伤口已愈合,需观察瘢痕情况和有无动脉瘤、动静脉瘘形成等。

    (二)肢体姿势 桡神经伤后出现腕下垂,尺神经伤后有爪状指,即第4、5指的掌指关节过伸、指间关节屈曲。正中神经伤后出现“猿手”畸形,即鱼际瘫痪,拇指与其它诸指平行。腓总神经伤后出现足下垂。

    (三)运动功能检查 根据肌肉瘫痪程度判断神经损伤情况,一般用6级法区分肌力。

    M“0”级:无肌肉收缩;

    M“1”级:肌肉稍有收缩;

    M“2”级:关节有动作,在不对抗地心引力的方向,能主动向一定方向活动该关节达到完全的动度;

    M“3级”:在对抗地心引力的情况下,达到关节完全动度,但不能对抗阻力;

    M“4”级:能对抗阻力达到关节完全动作,但肌力较健侧差;

    M“5”级:正常。

    周围神经损伤肌肉发生弛缓性瘫痪、进行性肌萎缩和肌张力消失。

    (四)感觉功能检查 神经的感觉纤维在皮肤上有一定的分布区,检查感觉减退或消失的范围,可判断是何神经损伤。一般只检查痛觉及触觉即可。相邻的感觉神经分布区有重叠支配现象,神经伤后数日内感觉消失范围逐渐缩小,但并不能说明神经已有恢复,而是邻近神经的代替功能有限度的扩大,最后只有该神经单独的分布区无任何感觉恢复。检查时可与健侧皮肤对比。实体觉与浅触觉为精细感觉,痛觉与深触觉为粗感觉。神经修复后,粗感觉的恢复较早也较好。检查手指的精细感觉时,可作两点区别试验和取物试验,并闭目用手触摸辨识物体。触觉不良时不易做到。

    感觉功能障碍亦可用6级法区分其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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