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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患阑尾炎应及时治疗
http://www.100md.com 2004年4月29日 《当代健康报》 2004.04.29
     张女士怀孕5个月因恶心、呕吐、转移性右下腹痛一天,急诊入院,临床检查后诊断为“急性阑尾炎”,经临床治疗后不见好转,症状反而加重,体温高达38.5摄氏度,血常规,白细胞总数高达2万。行急性阑尾炎手术后,术中证实为急性化脓性阑尾炎,并腹腔脓肿,行阑尾切除术,清洁腹腔脓液,术后7天切口拆线,痊愈出院。

    妇女怀孕期,容易诱发阑尾炎,从生理角度看,盆腔充血,加之胎儿生长,子宫体渐增大,压迫静脉血管,造成回流受阻,就容易造成充血水肿,乃至化脓、穿孔。另外,孕期妇女往往饮食较丰富,营养成分较高,吃进的食物在肠道内存留时间较长,加重肠道负担,又会诱发阑尾炎;孕期妇女的各项生理功能要求高,肝脏解毒功能和肾脏的排泄功能负担必然加重,容易诱发阑尾炎。

    如果阑尾炎症状波及子宫浆膜,可诱发子宫收缩,引起流产、早产或子宫强直性收缩,其毒素可能导致胎儿缺氧,甚至死亡,威胁母婴安全。因此,孕期发生阑尾炎应及早到专科医院就诊,及时作出正确诊断,并积极治疗,给予静脉滴注抗菌素,并随时作好手术准备,如妊娠晚期并发阑尾炎可考虑剖宫产后行阑尾切除术。(张世国 任尚伟),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