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0546897
医疗机构:实施新“三项承诺八大纪律”
http://www.100md.com 2004年5月20日 《北京现代商报》 2004.05.20
     卫生部要求各地医疗机构建立三级承诺机制,即“医院对社会、科室对医院、个人对科室”。要求制定医务人员与患者双向承诺协议书,层层签定责任书。医院对社会承诺要“曝光”,即主动联系新闻媒体,公布承诺内容;科室对医院承诺,内容要“上墙”,即在本单位醒目处设置标牌。医务人员对科室承诺,要“备案”,即记录在案,形成承诺卡。

    另外,在卫生部要求下,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要向社会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1、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物品。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拒绝的,于24小时内上交本单位指定部门。

    2、拒绝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一次性卫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发现企业或推销人员有上述行为的立即通报有关部门。

    3、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购买药品,或介绍他人购买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等,拒绝收取回扣或提成。

    4、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拒绝收取开单提成。

    5、根据患者病情,规范开药、合理检查,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6、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

    7、执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8、执行患者住院“一日清单制”,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摘编自新华社,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