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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乡有药店 半数村药品能配送——济南倾力构筑农村药品供应网
http://www.100md.com 2004年5月20日 《中国医药报》2004.05.20
     本报讯 (记者田洪顺 通讯员赵云刚 张智辉)到今年年底,所有的乡镇要有药店,80%以上的乡镇和5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药品配送。这是济南市人民政府日前在《关于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点建设的工作意见》中提出的要求。据悉,政府亲自督阵农村药品供应网点建设,这在山东省尚属首次。d!pf, 百拇医药

    济南市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农民用药问题。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采取放宽开办农村药店政策、鼓励民营经济加大投入等措施,使农村药品供应网点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据统计,到2004年初,济南市农村共有药店近400家,使农村缺医少药状况初步得到了缓解。但是,这远远不能满足全市4657个行政村、近400万农民的用药需求,与国家关于到2010年基本实现村村有药店的要求和规划还有不小的差距。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济南市人民政府把解决农民用药问题纳入到了全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目标之内,摆上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市分管领导多次听取药监等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多次安排部署指导这项工作。济南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也积极行动,于去年11月份在章丘市开展了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他们从实际出发,向市政府提交了以“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结合,活跃药品流通领域,重点规范农村药品购销渠道,以为民、便民、利民为目标,不断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确保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方便”为指导思想的《关于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点建设的意见》。济南市政府对此十分重视,立即组织药监、卫生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在充分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后,最后“尘埃落定”成文下发。d!pf, 百拇医药

    “意见”要求各地放宽药品经营进入农村的条件,为发展农村药品经营网点开辟绿色通道;引导和鼓励各类经济组织或个人投资发展乡村药品零售网点;以农村三级卫生网络为依托,以通过GSP认证的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为主体,在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前提下,多渠道、多形式发展农村药品供应网络;鼓励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向农村基层医疗单位、药店直接配送药品;鼓励发展农村乙类非处方药销售网点。经市药监局批准,乡(镇)村的日用百货、食品类普通商业企业,可以设置乙类非处方药销售专柜。d!pf, 百拇医药

    据悉,目前,由济南市药监、卫生、物价、工商、监察等部门组成的工作协调小组已经成立,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点建设工作已全面展开。(田洪顺;赵云刚;张智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