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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部门行政诉讼败诉的原因
http://www.100md.com 2004年5月22日 《中国医药报》2004.05.22
     目前,药监部门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但行政诉讼案件中药监部门败诉仍占一定比例,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何败诉?该怎样预防呢?d!pf, 百拇医药

    笔者认为,败诉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点:1.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2.违反法定程序。表现为不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和要求申辩、听证的权利,不依法送达有关法律文书,该适用一般程序却适用简单程序等。3.适用法律不当。表现为该适用此法律却适用了彼法律,或适用法律法规条文错误。4.超越职权范围。5.滥用职权。主要表现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滥用自由裁量权。d!pf, 百拇医药

    之所以败诉,是因为部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以言代法,以权压人;重实体法、轻程序法,表现为一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凭经验办案,将法定的程序看做“摆设”,认为只要实体公正,处理对了就行,有的执法人员在办案中随心所欲省略程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监督制度不健全等。d!pf, 百拇医药

    要避免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行政诉讼中败诉,一是提高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依法行政意识,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二是加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法队伍建设,造就一支政治业务素质高、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要提高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门槛”,今后进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有本科法律、药品(医疗器械)等相关专业文凭,将不具有行政执法素质,经过培训仍难胜任药监执法工作的人员调离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法岗位。三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正确对待行政诉讼,诚恳接受行政行为合法性司法审查。对法院判决败诉的行政案件,要及时查找原因,努力改进不足。四是要建立和健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法监督机制。d!pf, 百拇医药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陈胜光(陈胜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