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成果保护的几种主要形式
目前,我国中药研究成果的保护形式包括:技术诀窍(竞争)、行政保护、专利(知识产权)保护等,其中“新药保护”与“中药行政保护”都是我国自己制定的药品保护形式,与国际上公认的知识产权保护形式(专利制度)不接轨。据统计,我国现有中成药26种剂型、近1万个品种,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保护的品种甚少。0o, http://www.100md.com
在我国加入WTO之后,“新药”的概念被重新界定为:在中国没有上市销售的药品,或者虽然上市销售,但处方、工艺或者用途有所改变者。这样,在我国已经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中药产品将不再属于“新药”,原有的“新药保护”或者“中药品种保护”等行政保护法规有面临被逐步取消。也就是说,这些保护形式将不可能长期共存。另外,多种保护形式既不利于推进专利保护制度,也不利于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中药的现代化、国际化进程。
在我国加入WTO之后,“新药”的概念被重新界定为:在中国没有上市销售的药品,或者虽然上市销售,但处方、工艺或者用途有所改变者。这样,在我国已经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中药产品将不再属于“新药”,原有的“新药保护”或者“中药品种保护”等行政保护法规有面临被逐步取消。也就是说,这些保护形式将不可能长期共存。另外,多种保护形式既不利于推进专利保护制度,也不利于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中药的现代化、国际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