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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破获互联网售假药案
http://www.100md.com 2004年7月17日 《中国医药报》2004.07.17
     本报北京讯 记者侯玉岭报道 北京市药品监管局7月13日破获一起利用互联网宣传、销售假药案件,这是全国罕见的利用互联网售假案件,制假窝点被捣毁,涉案嫌疑人被抓获。}m, http://www.100md.com

    最近,北京市涉及不法分子利用非法网站推销假劣药品(多是所谓“专科药”、“特效药”)的群众举报明显增多,引起了药品监管部门的警觉。6月28日,北京市药品监管局接到北京市公安局地铁分局提供的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宣传、销售“复方珍宝丸”等假药的信息,立即组织进一步侦察。7月13日夜晚,在公安部门配合下,该局执法人员迅速赶到隐藏于丰台区卢沟桥乡张仪村某单位宿舍院的制售假药窝点,当场查获假药“复方珍宝丸”59盒、“双草复胰胶囊”111盒,尚未粘贴标签的上述两种假药1082瓶,以及部分制假原料、空心胶囊和制假工具。现在,丰台警方已经对涉案嫌疑人李欣、李梅、李彩虹采取控制措施,对该案的查处正在进行中。}m, http://www.100m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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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郑筱萸签暑第9号局令,发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北京市药品监管局就于7月13日破获一起利用互联网宣传、销售假药的案件。此事看起来似乎有些巧合,其实却给了我们一个重要启示,那就是:在药品打假的高压态势下,违法分子制假售假的手段越来越隐蔽,切实加强对互联网药品信息的监控特别是可疑网站、可疑药品信息的追踪不容忽视。当然,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宣传、销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显然比查处一般涉药案件难度大,因此,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以贯彻《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为契机,积极探索加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机制;同时,主动建立和疏通举报互联网违法、虚假药品信息的通道,既要为合法单位热情服务,又不给违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侯玉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