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基础理论-疾病的鉴别诊断(上)
症状,是病人自觉有各种异常的痛苦感觉、或通过医生诊察而得知的病态改变。如头痛、眩晕等。它是机体发生疾病后的表现,是医生诊察疾病、判断疾病的客观标志。症状与证候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证候,简称为“证”,是病因病机、病位、症状、舌诊、和脉诊的综合与概括。如表实证、阴虚证等。它反映了疾病的本质,是临床诊断疾病的结论。
病机是疾病发生、发展及转归的机理,它即是联系证候与症状的纽带,也是证候的核心组成部分。病机决定了疾病的性质。由同一病机联系着的许多症状就构成了证候。
在临床上,疾病是千变万化的,症状表现也是错综复杂的。只有认真研究各种常见症状、证候和病机,才能对不同病证而出现的相同症状加以鉴别。症状鉴别是从相类似的症状中,研究疾病不同的病因病机,以探求疾病的本质,这是正确进行辨证论治的关键步骤。因此,症状的鉴别,是疾病与证候诊断中的重要环节之一。
辨证
辨证,就是辨别症状,根据四诊所得的资料进行分析、综合、归纳,以判断疾病的原因、部位、性质,从而作出正确的诊断,为治疗疾病提供依据。
“证”与“症”应该严格区分,“症”是一个一个的症状,而“证”是证候,是辨证所得到的结果。
“证”与“病”的概念是不同的。清代医家徐灵胎说:“病之总者为之病,而一病总有数证”。也就是说,病可以概括证。辨病名,必先辨证。诊断先从辨证再进一步辨病,辨病之后又再进一步辨证。因此,辨证论治并不是说中医不讲究辨病,强调辨证已包括辨病于其中了。
辨证的方法很多,都是在长期临床实践中形成的,如病因辨证、、、经络辨证、、与等。其中病因辨证着重从病因角度去辨别证候,可以看成是外感病辨证的基础。六经辨证是外感病中“伤寒”病的辨证法;卫气营血辨证是外感病中“温病”的辨证法。经络辨证,气血津液辨证及脏腑辨证适应于杂病各科辨证。但脏腑辨证是杂病辨证的重点辨证法,经络辨证与气血津液辨证可以看作是脏腑辨证互为补充的辨证方法。
三焦辨证
自清代医家吴鞠通的《温病条辨》以上、中、下三焦论述温病的证治以来,三焦辨证就成为温病辨证的方法之一。这是依据《内经》关于三焦所属部位的概念,在《伤寒论》及叶天士卫气营血辨证的基础上,结合温病传变规律的特点而总结出来的,着重阐述了三焦所属脏腑在温病过程中的病理变化,证候特点及其传变的规律。
三焦辨证是在阐述上、中、下三焦所属脏腑病理变化及其证候的基础上,同时也说明了温病初、中、末三个不同的阶段。三焦辨证认为:温病一般始于上焦手太阴肺,然后传入中焦脾胃,最后终于下焦肝肾。但是,由于温病有风温、春温、暑温、湿温、秋燥、伏暑、瘟疫等不同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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