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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停止药品委托生产
http://www.100md.com 2004年9月16日 《当代健康报》 2004.09.16
     本报讯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宣布,最迟到明年6月30日,我国将停止药品的委托生产。

    为了保证药品的临床供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规定:所有药品制剂和原料药生产企业都必须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没有通过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委托生产的药品,委托期限不能超过明年6月30日,而且原料药不得委托生产。

    GMP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简称,从今年7月1日起,我国所有药品制剂和原料药的生产企业都必须按照GMP要求生产,没有通过GMP认证的企业一律被停产。为满足药品市场需求,对已备案正在进行药品GMP改造并已完成主体工程,预计在今年底之前能通过GMP认证的企业所涉及的药品,如确属临床急需的,可以委托其他已取得相应药品GMP证书的企业进行生产,但原料药不得进行委托生产。此外,根据停产企业的实际情况,已停产企业(或车间)于2004年6月底前生产且已完成制剂成型工序的产品,在当地药品监管部门监督下,可以继续完成后续生产工序,并经检验合格后销售。,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