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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536821
http://www.100md.com 2004年9月23日 中国中医药报
     妊娠是妇女一生中的大事,为了让胎儿有个舒适的成长环境,孕妇身体机能如内分泌、血液、心血管及免疫功能等会发生较大改变,以利于胚胎的发育。这些身体功能上的改变会对被称为“心灵之窗”的眼睛造成程度不同的影响,甚至带来似是而非的“眼病”。

    眼角膜水肿怀孕妇女因黄体素分泌量增加及电解质不平衡, 易引起眼角膜及晶体内水分增加, 形成眼角膜轻度水肿。 怀孕期间眼角膜的厚度平均增加约3%,且越到怀孕末期,水肿越明显,角膜的厚度增加也越明显。角膜水肿常影响角膜反射及保护眼球的功能。这种现象在产后6~8周就恢复正常。

    屈光不正妊娠妇女的角膜弧度在怀孕期间也会有所改变, 且在怀孕末期更加明显。据研究报道,角膜弧度在怀孕期间会变得较陡,屈光检查时有0.25~1.25屈光度的改变,产生轻度屈光不正现象,导致远视及睫状肌调节能力减弱,看近物模糊;若有近视的话,近视度数则会增加。这种异常现象多在产后5~6周恢复正常。怀孕妇女如果出现远视或近视度加深情况,可在分娩一个月后再验配眼镜,如此验出的度数才会相对准确。

    干眼症正常的眼睛有一层泪液膜,覆盖在角膜及结膜之前,其功能是保护眼球并有润滑作用。怀孕期间眼睑水肿会导致眼睑发炎,使得泪液膜中的水液层更易蒸发。怀孕末期约有80%的妇女泪液分泌量会减少,使泪液膜的均匀分布受破坏,容易造成干眼症。

    此外,怀孕后半期因头部静脉血压降低,所以眼压也较低, 产后两个月可恢复原来的眼压;有些孕妇会产生轻度的眼皮下垂或眼皮色素加深现象,都可在产后得以改善;有些妇女在孕前可能已患有某些疾病,如视网膜病变等眼病,怀孕后会使得原有眼病症状加重,但这也多为暂时现象。

    研究结果表明,妊娠妇女除了会因营养不良造成严重眼病外,怀孕本身不会留下眼病后遗症。因此,怀孕妇女尽管在妊娠期多发“眼病”或本来就患有眼病,但只要在孕期注意眼睛的卫生, 合理营养,多摄入对眼睛有益的维生素A、C等营养素即可。当然,在孕期除了应定期去看妇科之外,最好每隔二、三个月做一次眼科检查,以预防其他可能的眼病。 ( 吕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