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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发展趋势 调适医患关系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0月19日
     健康报 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医患关系不断发生变化,其趋势呈现出如下特点:

    第一是技术化。以显微镜技术为代表的先进技术应用临床,使医学朝着认识疾病的内在机制迈进,人们在享受技术进步所带来的好处时,工具理性主义也日益强化和泛化,使一些医学工作者对先进技术,由倚重发展到顶礼膜拜,认为医疗服务不过是药物、手术的混合物。由此忽视对患者生命的关爱,淡化了对病人的理解和尊重,使医患关系向人与机器、技术的关系发展。

    第二是商品化。市场经济给医学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推动力,也带来了负面的影响。少数医务人员把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移植到医患关系中来,使本来纯洁的救死扶伤神圣职责成了与病人交换的筹码。在这些人的心目中,金钱与利益成为惟一渴望得到的东西。与此同时,由于部分患者对自身权利缺乏认识,以为医务人员的诊断和精心照料是一种恩德,只有物质的感谢才能获得心理平衡,加上一些开假证明、开大处方等不健康的求医行为,加速了医患关系的商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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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是民主化。如果说传统的医患关系是病人对医务人员只有绝对服从的话,那么,现在的医患关系已衍变为医患共同参与的类型。在诊疗过程中,患者不再是被动的接受体,而是在知情同意的前提下,主动参与治疗。医患双方对付疾病的地位越来越平等。

    第四是法律化。在传统的医患关系中,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以约定俗成的形式确定的,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医患双方的道德自律。而今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多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出现,医患关系既是道德关系,更是法律关系。

    应该说,目前的医患关系不是理想的医患关系,其中有许多不和谐的音符。理想的、和谐的医患关系应充满人性化、道德化的特点,即真正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病人的健康服务。笔者认为,做到这一点,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遵循人的价值原则。一方面,医学作为“活人之术”,其价值就在于维护人的生命健康。所以,医务人员要有一种“敬畏生命”的理念。就像《日内瓦协议法》规定的那样:“即使在威胁之下,我要从人体妊娠的时候开始,保持对人类生命的最大尊重,绝不用我的医学知识,做违反道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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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方面,由于不同人的生命价值大小对于社会的意义不同,医学工作必然要采取措施加速一些生命的衰亡,同时也会尽力延续一些生命的死亡。这里的价值衡量标准不是片面的金钱或经济准则,而是各种有形和无形的创造、热爱、效能、感情、崇敬等综合考量。

    当然,我们不能将生命价值的大小绝对化,因为人的价值不是静态的,而是不断创造的动态过程。

    遵循全面负责原则。医学模式的转变,要求医疗服务不仅要立足于疾病,更要立足于人。医务人员对患者不仅要负责身体上的疾病,还要关心其心理、社会等因素,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

    遵循具有同情心原则。“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同情心是社会人的一种本能,是人性中善良的体现,也是沟通人与人之间的依据和桥梁。这种情感在一定程度上能限制个人的利己倾向,保证人们之间的利益分配符合道德原则。在医患关系中,同情心是医务人员开展医疗活动的基础。具有同情心的医务人员,才能真正得到患者的认可。

    避免“科学主义”的影响,学习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提高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科学主义”根本的弊病就是把患者当做“一个称做肉体的物质”,对一切事物都摒弃感情,用理性的“手术刀”进行解剖。“科学主义”可导致医患之间情感“缺位”,严重违背医学“以医生和患者的相互人格交流为基础”的初衷,应坚决予以摒弃。

    所以,医学“要确立人道主义,‘医生’要做需要情感交融的病人的朋友”。医务人员要不断加强人文修养,友好地处理医患关系,不断为患者创造温馨、和谐的与疾病抗争的氛围和环境。 广东省医学伦理学研究中心翁宗奕, 百拇医药